声明:以下言论,仅代表作者一人之想法。
《与神对话》这个作者,NB!
沃尔什的经历本就是一个传奇。
尼尔·唐纳德·沃尔什,国际畅销书作家。曾是电台主播、报纸记者和主编,并创办了公关和市场营销公司。遭逢车祸和婚姻失败后,过着餐风宿露、以捡易拉罐维生的日子。有过四任妻子。然后,他写出曾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两年半之久的《与神对话》。在全球畅销七百五十余万册,被翻译成37种,其中有六本登上《纽约时报》非小说类畅销书排行榜。他本人的经历曾拍成电影《与神对话》。他通过全球旅行演讲,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灵性复兴浪潮。
这个人非常具有灵性!
他给了你一个循环:
天呐,我在跟神对话,神想通过我想其他人表达他的想法,他的思维,但问题是这些人会相信这些文字是神“说”出来的,而不是某个叫做沃尔什的神棍胡诌出来的吗?
神的回答,既然我是神,难道我连让你从心头冒出某些观念、看法、思维的能力都没有吗?通过你的笔写出的文字难道还不足以让世人相信吗?
你信,这就是神!
你不信,这就是神棍!
而我,我信!
书里还介绍道:人人皆神,人人皆幸福快乐,每个人都可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都可以拥有自己想拥有的一切!
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
当你知道你自己在做梦的时候,你会干什么事呢?
我只能说想想就觉得刺激!
生命永远是积极的;生活却有苦有甜。
哦,对了,书中还提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点:相对性。
我的理解是,神,把自己分离成了很多很多份,每一份都有思想、思维、选择的权力。
神创造了你,就不会干涉你。
然后给他们每一份都喝下一碗孟婆汤,忘记过去,忘记自己就是神,自己就是神的一部分。
然后,圣父、圣子、圣灵或者是另一个称谓灵魂、精神、身体,三位一体,形成物质,放任他们在一起,相互形成关系、系统,进而开始“经验”,“经验”成神。
“经验”这个字眼很奇怪,我第一次看也觉得很奇怪,总感觉会升级的那种。
其实,我的理解,他更像是一种经历。
就像金蝉子忘记一切化身玄奘,重新历劫,进而精进果位。
人的生命也是这样。
可即使是这样,他也具有某些“神力”。
按照李继宏先生翻译的版本,原文是:“行动是移动的话语。话语是被表达的思维。思维是已形成的观念。观念是相聚的能量。能量是被释放的力量。力量是存在的元素。元素是神的粒子,是整体的部分,是一切的本质。”
这个就真的厉害了:吸引力法则啊喂!
我想在吸引力法则背后备注一下,亲测有用!
这本书里他时时会透露出唯心主义,是不是不太好?话说不会是因为这一点才被李先生成立翻译公司捡漏了吧......(玩笑。)
我曾经听身边很多人(这么说是不是不负责任啊喂?)说过,一个醉汉曾跳过一面一人半高的墙,可当他醒了,怎么也跳不过去。
额,我写到这句的时候突然想到《黑客帝国1》里奥在虚拟世界从高楼摔下,现实却猛吐一口,疑惑的冲着光头黑人:“这是真的?”
而黑人的回复却是玄而又玄:“你以为是真的。”
厉害了,厉害了啊兄弟。
醉汉醉的时候,他没有概念,只有绝对的观念,我可以跳过这个“小土堆”,所以,他跳过去了,醒了的时候,正常人会怎么想?
其实这真的事一个细思极恐的事情,脑袋,脑袋,脑袋......
至于吸引力法则,嗯,《吸引力法则》还在路上,明天到!
然后,我想感谢一下从90年2月7日十一点半到19年4月23日晚九点四十这段时间中,与我相遇的所有的人或事,谢谢你们,由衷的,真心的!
特别感谢: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最后,我想问一下:如果世界正是你现在在做的梦,你也知道了这是个梦,你会在梦里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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