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有这样一句话“匪(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意指指沉迷于追求答案,而忘却追求答案的原因。
追求答案原因比答案本身更重要,我现在就处于这样一个状态:每天盲目的寻找,却忘记了为什么寻找,简单来说就是忘记了初心。
我一开始想要的是什么?而我现在追求又是什么,我想要的是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却越来越不快乐了。每天关注在阅读量上的心思比在我身上的都多,但是这意义又何在呢?
为了那遥不可及的玫瑰园,我竟然忽视了就盛开在窗口的玫瑰!丧失了原本生活的乐趣!
现在就连写文字这点最初的快乐也快被磨尽了,反省我最近在头条写的那些文字,那些浮夸的标题,我觉得那些都是一堆垃圾,不配称之为作品。
而今我决定停止那些愚蠢的行为,从心开始,去寻找并记录最初的那份感动,而不是做一个连自己都嫌弃自己的人。
当文字不再是文字,我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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