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晓笙,第一天注册简书,因为晓笙这个昵称已经有人在用,我只好在晓笙后面加了一个沉默的默字,但这并不影响我从此刻开始快乐。
快乐的原因其实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想到在任何时间会有一个陌生人把我从今天开始写的每一个字完整的读完,心里就会莫名的欢喜。
我经常会把一个陌生的公众号的所有文章读完,在夜深的时候,寂静的夜和住在38楼仍然清晰可听见的蝉鸣,会使人沉静下来,去怀念过去,也思考下未来。把作者当成世界上最懂自己的人。
想着有一天,我会成为最懂你的人,会成为懂越来越多人的人,内心不由欣喜。
从我懂得喜怒哀乐开始,最让我快乐的事情便是写字。我曾因为吹牛要以写小说为终生职业,从而被前任女朋友甩掉,然后我用三年的时间结了婚,生了儿子,买了房子,这个周末去提车子。说到此,你能感觉,我并未有骄傲和吹嘘,我喜欢陈述事实。
再补充一个事实,我爸妈是农民,供出了三个大学生,我结婚时爸妈给了我四万三千块钱,我给几个朋友借了两万块,自己存了四万,凑齐十万块彩礼。没车没房硬着头皮把婚结了,婚礼过后两个月,孩子就出生了。这里你应该能感觉得到我有点得瑟,开始飘起来。
我周围的同学部分和我一样,先上车后补票。本来我想特立独行的,结果是这个行为非常好复制,不具备特例属性,导致大家对于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
我只好去做一些不容易复制的事情,比如坚持写字,坚持写有意义的文字。于是,为了和世界区分开来,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写字计划——早晨七点起床吃早餐看书,八点二十出门步行25分钟上班,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写字。
我是一个追求特立独行的人,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给我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思维方式,语言结构,行文风格。二十一岁时,我是一个十足的愤青,我渴望爱情,我多想回到文革时期,像王二那样,在初秋的雾气笼罩半山腰挺拔的大树旁,在月光倾泻而下的小河边,在风雨飘摇的茅草屋里,做那些世人羞于启齿荒诞的事情。
不过回想起来,王二的爱情并非不可复制,比较特别的是王二以建立革命友谊的名义搞破鞋,美其名曰黄金时代的爱情。二十一岁,我在读大三,我似乎还能清晰的想起我当时喜欢的人的样子,我所追求的爱情,是校园长板凳上的窃窃私语,下晚自习牵手穿过小树林的黑暗,女生寝室楼下深情拥抱后相互凝望的眼神。
啊!多么的无趣和普通。更可悲的是我连如此普通的爱情都无法拥有。二十一岁,我错过了自己一生中,精力最旺盛,欲望最强烈,思想最疯狂的黄金年代。
如果我在高中就知道了王二的故事,并不是看看盗墓笔记,国产推理小说,二十一岁,我应该能遇到自己想要的爱情。但是,在我所处的时代,高中基本不可能有人晓得王小波,教室一般大小的图书馆是不可能存放被禁的王小波的,大学时号称亚洲最长的图书馆里我也没有找到王小波的实体书,那我是如何看到如此有趣不羁的文字的?说真的,我想不起了。
所有的书我都是在网上下载来看的,大三大四那阵,号称中国杂文三杰的王小波,王朔和冯唐,陪伴我度过了孤独寂寞的后大学时光。当然还有岛国的爱情动作片和美帝的篮球梦。
你看,人总是容易怀旧,怀旧非常容易获得快乐,你会原谅自己曾经做过的傻逼的事,谁的青春不曾遇到几个人渣。你甚至会嘴角扬起微笑,抬手一杯,敬过往。
我是一个容易怀旧的人,怀旧让我屏蔽掉所有的纷扰,隔离所有无关的人,进入自我陶醉的状态。
而我开始快乐起来,是因为我开始写字,开始当下的事情,做一件不容易复制的事,成为一只真正特立独行的猪开始。
想起一句话,写作本身就是给写作者最大的酬劳,这份酬劳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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