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俪姐和李哥要离婚了,原因是李哥出轨。
但是俪姐不敢离。因为如果离婚,俪姐很有可能将面临找不到好工作,分不到什么财产的境地。
俪姐在嫁给李哥之前也算一名高级白领,收入还算不错。李哥的父亲在当地做生意,家境还算殷实。俪姐嫁给李哥,生了宝宝后,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两边都照顾不好,于是婆婆劝俪姐干脆辞职,给孩子完整的爱。俪姐同意了,辞职后就在家全力带孩子。
后来,公公生意做得好,赚了点钱,就给小俩口买了套房子,写在了李哥的名下。有人劝俪姐让她老公把她的名字加上,俪姐想婚后买的房子,应该算是婚后共同财产,而且都是一家人,不写也没事。
后来俪姐又生了一个孩子,本想带大一个就去上班,现在两个孩子,一带十年过去了。现在再让俪姐出去工作,与社会脱轨太久,俪姐倒不知道自己能做啥了。
后来俪姐发现老公居然在外面有了小三,俪姐大闹了一场,李哥提出了离婚。
俪姐心灰意冷,但是咨询律师才知道,婚姻法在2011年发生了重大变化,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李哥这些年打工挣的钱补贴家用,养育两个孩子,基本花得差不多了,没有什么积蓄。
02
晓霖最近天天以泪洗面,积蓄只有四位数的她要偿还50万债务。
晓霖和阿宽在网上相识,聊了两个月,觉得特别投缘,于是约着见了面,一个月后就结婚了。后来阿宽说要自己创业,给晓霖更好的生活,但是自己没什么积蓄,缺乏启动资金。晓霖一听,就说自己可以找朋友借。晓霖找遍了周围的朋友,前后共借了50万给阿宽开公司。
一个月后,晓霖突然联系不上阿宽了。她后来才知道,阿宽跑了。
还有妹子在离婚后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前夫在离婚前帮她父亲跟别人借了100多万,现在这笔债她要还一半。
03
那么,在婚姻关系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呢?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像李哥父亲在他们婚后给他买的房子是赠予李哥的,明确表示了赠予其中某一方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李哥的个人财产,他们离婚后,法院是不会支持俪姐的分割要求的。
需要注意的事,最高法对婚姻法24条补充规定:非法债务不受保护。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点实在是大快人心,再也不用为另一半的非法债务承担责任了,想想就很开心啊!
但是晓霖为了阿宽主动找人借钱的债务还是需要晓霖承担。
04
懂点婚姻法知识很有必要。
如果你结婚,请一定要与那个真正爱你,真正懂你和真正尊重你的选择的人结婚。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人会对你有多狠心。
你说与他结婚当然是因为爱他才结婚,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变心呢?那么,请务必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永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投资,对自身能力的提升,不要与社会脱节脱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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