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年的一个夏夜八点钟左右,大多数人在门前乘凉。一位年轻的孕妈妈却要晚上去山边的池塘,去洗一家人的衣服,作为地主家属,她明天早晨还要去干活挣工分。
“轰”的一声巨响,打野猪的吴叔叔一土铳打过去,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洗衣服的孕妈妈应声倒地,停止了呼吸。
吴叔叔错把洗衣服的孕妈妈当做喝水的野猪,直接用土铳打过去。他没有逃走,而是把孕妈妈背回了村。
孕妈妈大儿子八九岁,二儿子五六岁,女儿三四岁,小儿子才一岁多,肚子里还有一个怀胎七个月的孩子。一岁多的小儿子,想要爬到瘫在门板上的孕妈妈身边……
人们都说孕妇走后,孩子要从娘肚子里抱出来。同村的医生把七个月的男婴儿抱出来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痛哭失声。
那时候的人都穷,加上死者家是地主成份,吴叔叔也没有赔什么钱,只是赔了衣木棺板。自觉愧疚的吴叔叔做自己芳龄十八女儿的工作,让她去死者家照顾一家老小。
死者家属彭叔叔一口拒绝,以前无冤无仇,悲剧已经发生,不能害了人家黄花大闺女。再苦再难,一家人慢慢熬过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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