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弟子之规 人生之范(七)

弟子之规 人生之范(七)

作者: 卫俊智 | 来源:发表于2021-08-25 08:59 被阅读0次

    <一>原文

    事虽小,勿擅为;

    苟擅为,子道亏。

    <二>注音

    《弟子规》注音卡

    <三>注释

    事虽小

        事:指家里的“大事”小事。

    勿擅为

        勿:不要。擅:擅自。为:做。

    苟擅为

        苟:如果。

    子道亏

        子道:儿女应该做的,亏:欠缺,短少。

    <四>译文

        家事虽小。

        也不可自作主张,须与长辈商量,获取父母的经验。

        如若擅自作主,任性而为。

          将有损子女的本分,有可能把事办砸,让父母担心,这也是一种不孝的行为。

    <五>《弟子规》助记篇

    家事虽小应请教,事虽小,

    切莫孤行不禀告,勿擅为;

    如若擅自去为之,苟擅为,

    损财损誉当不孝,子道亏。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弟子之规 人生之范(七)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rhtil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