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文章憎命达。是不是在得到巨大物质利益以后,人就会变得无法摆脱物质的牵制,因为要考虑到商业和利益因素,而使创作活动失去了以往追求艺术价值的纯粹性呢?
不光是艺术活动,其他喜欢的活动因为得到物质奖赏而降低兴趣,是同样的道理。也就是说,物质利益的诱惑使人分了心,过度关注它,会使做事情不像原来那样专心,不会为满足好奇心和探索欲望而做事,乐趣当然就会降低,甚至会讨厌这件事。
在生活中,这个定律的确有所体现。
有人试图用这个办法克服孩子的“游戏机成瘾”。于是给玩游戏的孩子计时,玩的时间越长,奖励越多:不到3小时,惩罚;超过5小时,就给小奖;超过8小时就给大奖。孩子为了得奖,拼命地玩,最后累得疲惫不堪,厌倦透了,再也不想玩了。
如果做-一件事为了钱,或者涉及钱,就不会那么自由,就必须取悦于别人,当然没有纯粹创作时只取悦于自己那么舒服了。
有一-位私企老总向人抱怨,自己的高级人才大量走失:“我已经连续给他们涨了很多次工资了,怎么看不到一点成效呢?”其实他不知道,他的下属觉得他公司里的管理制度让他们觉得不舒服,工作起来不快乐。在职场中,有很多人宁可要低一点的工资,也要到让自己感到快乐的地方去工作,因为“金钱不是万能的”。
父母也应该了解这个定律, 注意不要拿钱来奖励孩子的学习成绩,而要尽量培养孩子对学习本身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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