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曾十七。
投稿:陳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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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诉我,暗恋就是前世欠下的巨债。
我写的这些他应该看不到吧,就像那些和星星说的话,他也听不见呀。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到他,那天晴空万里,他穿得很白的衬衫站在人群中格外显眼。迎着太阳光闯进了我的眼睛,使我看得他全身上下都镀了一层光似的。许多年后我想,他那干净的白衬衫和温柔的侧脸,和好看的眉宇下那双藏了整片星空的眼睛,就是少女青春的全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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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字开头的年纪喜欢他,不是图他有很多很多的钱。而是我站在楼上,望他的视角刚刚好。那件白衬衫很干净,穿西装裤的腿很长,仿佛连同他的眼里也有星星。于是每一个有星星的夜晚我在想,他是不是也变成了星光。
我知道只要我主动,我和他的青春就会有故事。可我不知道的是,无奈我和他,像歌里唱得写不出结局。
他可能永远都不懂,一个一惯内向的女孩子,每次主动去找他,需要花掉那个姑娘所有的勇气吧。那些为了他能记住我,拼命找的话题;以及那些收到他晚安的欣喜,那些无数个夜晚的想放弃,和低到尘埃的我自己。
可即使是这样,他还是不会来找我,他还是会说我是个小孩子,他还是会骂我天天玩手机,天天给他发消息。你看他还是不爱我,他还是会烦。你说他就不怕我遇到比他更好的人吗?沾有泪痕的枕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的幼稚的情书还有他,或许很多年后,我都会忘记。
他们说喜欢和爱不一样。
喜欢大概就是你恨不得拿出家里所有的家当,连夜把它带回家。
但爱是,会把喜欢的东西让给更值得拥有它的人。
就像他每次谈恋爱,我都会自动隐身一样。
这段时间的日子都特别难熬,拼命地克制住自己的表达欲;他跟别人发晚安的夜晚,我在对话框里打了又删。说尽量不去看他的空间,可还是很没出息的处处留意他的消息。尽管我知道那些都不是送给我的。
这个时候的我,自愈力也特别强。
我告诉我自己:
他会分手的
只要我一直在他身后
他会回头的
总有一天他长大了,他会来抱我的
但事实告诉我,永远都不要陪一个男孩子长大。
因为不爱你的人怎么会意识到,你最美的青春都在吃他给的苦。粗心大意的他们永远都看不出来,你藏在晚安背后的喜欢。在那次我去找他,他说出:“我求你了”四个字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是我一直把满腔热血当作一腔孤勇,是我把厌倦当作欲擒故纵。我和他之间,那段我小心翼翼维护的感情真是卑微。
也许他忘了吧,我也是一个渴望宠爱的女孩子啊!我到底图他什么呢?
图他和别的女孩子暧昧,图他对我冷嘲热讽,图他从来不主动找我 ,图他心里根本就没有我。
以前很中意一段话:“只要结局是喜剧,过程你要我怎么哭都行。”
你知道的,我如果想自己过得快乐就不能再绑到他身上了。
永远都忘不了孙中山原配夫人卢慕贞,大概孙中山先生是他最意外的勇敢,也是她不得不放弃的纠缠。
可能那个教他如何去爱别的姑娘的女孩,永远都不可能跟他走到最后。
大彻大悟离开他以后,好像的确也没有再后悔。
只是我不懂,我到底是输给了成熟,还是败给了幼稚。
好啦!星星今天就讲到这里了。
如果你来人间的时候碰到他,一定要替我讲一句:“你要过得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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