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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也困扰过我很久,到现在也还是会想。在杨宁老师那里,今天我也许得到了一个答案。
我其实不介意用客观意义上的不是正面人物的人来做主角,我写的很多故事里,可能正面的表达相对来说也没有那么多,但是这不代表我想传递或者表达给大家的是一种消极、悲观亦或者是不正当的思想。
杨宁老师在课里举的例子的是《洛丽塔》,这个故事大部分人可能都耳熟能详许多,而大多数人知晓它的原因可能也是这个故事本身,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子的所谓的爱情故事,或者是叫恋童癖。
其实对于这个故事来说,又或者说是所有的故事,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读者本身对于故事的理解,是读者自身所建立的三观,让他对这个故事了有了更多的解读。
里面有几句网友的评论我觉得很好很真实,但可能单拿出来一部分人也会觉得偏激:
-现实尚且不道德,何以要挟文学道德
-如果文学是用来赞颂光明,难道要让人民自己去寻找黑暗吗
我认为文学创作不应该局限于所谓的道德标准,不是所有的故事都需要积极正能量就能够表达出世界的复杂性多样性。而这里面读者自己所读到的所感受到的,才是可能会有的点。
波斯纳说到,书本来就无所谓道德的书或者不道德的书的分别。书只有写得好或写得不好的分别,仅此而已。
我更加偏向于这样的观点。
其实后面发展也相应的跟随了很多关于道德标准的一些理论,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始终争执不休,这里便不再仔细说明。
因为其实我也不一定说的明白,但是我更加能够厘清自己内心的想法以及内容创作。
包括杨宁老师后面在说的,作品当中的人物和事件所体现的道德观念未必是叙述者所认同的道德观念,我个人也有一些体会或者理解,可能在一篇文章或者故事内容的设定中,他即使占据了主要篇幅,也不代表他所代表的那一类人或者观念是作者本人想去传达的,作者真正所喜欢的可能也只是其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这里面所有的内容和感悟,是要看读者能读出什么来,或者是想读出什么来。
毕竟,一千个读者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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