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与心理》——易学基础(10)
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的生克制化关系,是指事物间的相互滋生、相互制约的正常关系。
张仲景曰:“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必须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运转不息,相反相成”。
生克是维持事物阴阳协调平衡的重要机制,失去生克制约机制,事物则化害,人体则化病。
1、五行相生
相生,就是五行之间相互滋生助长关系,一行对另外一行有滋助生养的作用。
其相生关系的五行顺序:木、火、土、金、水。
木生火,木性温暖,火伏其中,故木能生火。
火生土,木化为灰烬,灰即土也,故火能生土。
土生金,金属矿类居于土石之中,金来自土中,故土生金。
金生水,金属之类质地坚硬,不能吸收水分,遇潮湿水则结珠附着表面,故金能生水。
水生木,草木得水润泽才能生长,失水则会枯死,故水能生木。
2、五行相克
相克,乃克制约束之意,一行对另一行有克服抑制作用,才能维持五行之间的相对平衡。
五行相克的顺序为:金、木、土、水、火。
金克木,木为金所克,如锯、斧、凿、刨等皆为金,它们可以伐木,截、裁木头,故金能克木。
木克土,木生于土,木必须破土而出,立于土上,故木能克土。
土克水,土能筑坝拦截水,故土能克水。
水克火,水能灭火,故水能克火。
火克金,火能融化金属,故火能克金。
3、五行相生相克
在五行相生相克之间,均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真生假生、胜克与不胜克、表克实生、表生实克、吉克、凶克、阴克、阳克等复杂辨证关系。
木,生我者水,我生者火;克我者金,我克者土。
火,生我者木,我生者土;克我者水,我克者金。
土,生我者火,我生者金;克我者木,我克者水。
金,生我者土,我生者水;克我者火,我克者木。
水,生我者金,我生者木;克我者土,我克者火。
木生火为真生,金克木为胜克(亦称全克),一般视为吉克,因为木不克不成才。如若上级对下级、上辈对下辈为金克木视为大吉克,表示上级对下级的栽培、父辈对子辈的教育。如若反之,你自己为金,你的上级为木,则表示你和上级的关系微妙,说明你的上级有瑕疵,你不能容忍,这种状态下的金克木则不为吉克。木克土为大吉克,表为木克土,实为土生木,无论什么状态下的木克土,对木都有利,对土无大害,因为土具有奉献精神。
火生土为真生,水克火为胜克;火克金为不胜克,因为火只能融化金,而不能把金化为灰烬。所谓“水克火灭,火克金缺”。
土生金为真生,土克水为胜克,即“土克水绝”;木克土为胜克,为吉克,即“土得木而达”。
金生水为假生,金生水只是水在金属表面附着,而水并非是金生出来的,所以,金生水虽为相生,但它的相生作用是有限的,不可作大吉而论;金克木为胜克,火克金为不胜克。
水生木为真生,水克火为胜克,土克水为胜克。
除了胜克与不胜克、真生与假生之外,还要看阴阳。一般说,阳克阳为胜克,阳克阴为胜克,阴克阳或阴克阴为不胜克。
如阴土克阳水为不胜克,虽为相克,但无咎;又如,阴水克阴火,也为不胜克,虽为不胜克,但却有咎,因为阴水阴火皆为阴暗不吉之物,胜克才为有利;再如,阳土克阴水,为胜克,虽为全克,但却是吉克,因为阴水乃为祸水,为消祸祛灾。
4、五行相合
凡同一行相遇为合,相合中也有吉、无咎、吝、凶等辨证关系。
金金相合,如是亲友父母的关系,则吉,如遇敌对一方金金相合则凶,意味刀兵相见,喻有争讼;
木木相合为吉,与亲友木木相合,表示合作共事人缘相投,与敌木木相合,则表示化干戈为玉帛;
水水相合为凶,水为坎,为险,二水相合则水多为患,水水相合者多为没有原则是非,如父母与子女为水水相合,多为父母对子女放任自流,管教无方。如阴水与阴水相合更为不吉;
火火相合亦有吉凶之分,如与祖宗火火相合,则意味大吉,为光宗耀祖,夫妻火火相合,要看具体情况,如夫妻双方火气旺盛,则会有争讼冲突,如双方火气适中则相照光明,吉;
土土相合为吉,无论与什么身份的对象土土相合,都为吉。
五行的相生、相克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即使是全克,也只是暂时的、局部的,而且也是变化的,不能以偏盖全,不能以局部对全局断性。
所以,在遇到某一方面相克时不要如临大敌、闷闷不乐,生克是化变的,化不利为有利,化干戈为玉帛也是五行学倡导的积极的一面。
对五行相生、相克、相合的判断和应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死搬硬套,又不能信口雌黄,准确地理解和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需要对五行学说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
丁俊贵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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