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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即内容,运营工作一个重要的理念

商品即内容,运营工作一个重要的理念

作者: 走在山路上 | 来源:发表于2019-03-01 12:42 被阅读0次

    在工业社会,艺术品,不再是我们之前所理解的凡高的《吃土豆的人》,《向日葵》,《星月夜》;蒙克的《呐喊》;莫奈的《日出·印象》;维米尔《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大卫《马拉之死》;米勒《拾麦穗的人》;马奈《吹笛子的少年》;德加《舞台上的舞女》;雷诺阿《包厢》;列宾《伏尔加纤夫》;希施金《松林的早晨》;乔托《犹大之吻》;达·芬奇《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米开朗基罗《大卫》;米隆《掷铁饼者》……这些可以被成为old school艺术品。

    在这个时代,或者稍微早点一点的时代,艺术品已经升华为工业品——也就是通过某种标准化的方式批量生产(复制,这可能跟波普艺术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相似度)出来的东西。仔细想一想,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奢侈品就是一个典型,一个爱马仕的包,你可以说它是手工制作出来的,但是归根结底,它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限量不过是为了制造稀缺,增加附加价值。如果你想做,生产成千上万个爱马仕不是什么问题。

    还有潮牌,如果说爱马仕是贵族们的产物,那么潮牌,正好相反,它是平民的产物。Superme是个典型的例子,代表街头文化,最早诞生于纽约一家卖滑板器材的专卖店。

    你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这些相对于它本身的使用价值或者成本价值,它们的卖价大大超越了以上的价值。爱马仕的包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Superme没有那么夸张,但是一件很平常的标有Superme标志的正版 T恤衫,在市场上可以被炒到几千元,要知道,它的成本最多也就几十块钱。

    商品即是内容,一家商场、超市、专卖店或者便利店,能够吸引人来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商业个体里面有人们需要买的商品。在购买的过程中,人们可能需要挑选、对比,然后决定购买,这种行为本身也是依据商品本身来进行的。这个时候,商品就表现出内容属性,商品的包装、宣传文案都会促成消费者购买。

    电商网站,在没有触碰商品实物(主要说的是实物,不考虑虚拟商品)之前,消费者会依据视频、图片、文字来购买商品。可以说,正是商品的介绍、使用说明等等构成了“电商网站”本身。

    商品本身就是内容,是可以看、可以被消费者理解的内容。

    在电商网站上宣传、推广某一款商品时,都是依据商品自身的特性来做,不管是基础介绍,还是通过广告的方式来扩大其某一卖点的功能。

    在网络上,购买自己熟悉的商品时,往往会依据习惯,短时间内做出购买决定。而购买自己不熟悉的商品时,过程可能会非常痛苦。现在的市场很发达,除非是特定商品,大多数你需要购买的商品,都会有很多选择,这正是痛苦的来源。你要阅读商品介绍,对比参数,更要考虑价格,或者有时还会参考消费者的评论,第三方评测的购买攻略等。这些都做完了,决定让你购买的可能仅仅是一个非常冲动的理由。

    延伸一下,关于冲动消费,冲动本身是对所购买的商品有充分的认知。很多人有这样的体会,买房、买车就像买白菜,整个消费过程可能很短,当然,前提是市场不存在欺诈,或者说消费者认可这种欺诈(如何定义欺诈,比如说,买车过程中是有很多猫腻的,上牌费,出库费,这些费用其实是潜规则费用,是不合理收费,算欺诈,但是所有4S店都收这个费用,消费者没有办法,也就默认这种欺诈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钱的问题。自己有预算,才好选东西。再有,房子、车子这种大件消费,在预算范围内,可选择的商品往往不多,选择少了,消费起来更简单了。

    依据商品本身,运营者也需要做大量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以上提高的,商品介绍,使用说明,参数,规格,消费者评论(鼓励用户评论),第三方评测(努力做好产品,吸引第三方客观评测)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运营者就是内容的制造者,要不断制造新鲜的内容吸引消费者。

    不仅仅是运营者要制造大量内容,商品的生产设计者也要不断对商品进行改进升级(有时依据市场甚至会降级应对“低端”市场),这也是新内容,用来吸引消费者。一款成功的商品,要时刻考虑改进,一成不变的商品似乎总免不了被市场淘汰。

    在阐述“商品即是内容”这一概念时,以上的说法似乎都有些牵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体会,不买东西时,也会热衷于逛商场,或者逛购物网站(逛淘宝、京东等),只是逛,并没有想去买东西。为什么要逛?无疑是为了获取内容(包括商品信息、感受商品的流行趋势等等),有商品才能让人去“逛”,商品也就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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