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即是平生安处。在二十六个有生之年里,一个人独居的时光有三回,每一回都与长河相伴。
第一次是在家里。那时刚好高考结束,爸妈和弟弟都在武汉,我一个人留在家里。那个时候并不知道怎样去安排一个人的生活,只是有了一种兴奋,一个人终于自由了,可以做一切想做的事,不被人管,也没有家务的负担。但是由于我自己对居室的洁癖,在妈妈和弟弟离开家去爸爸那里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打扫屋子。这件事花了一个星期,把所有的衣服清理出来晾晒,然后分类叠好,花了两天;打扫仓库的灰土和谷渣,花了两天;清理所有的柜子、抽屉,擦洗桌椅、桶、盆和杯子,花了两天;打扫庭院,清理乱堆乱放的物件,修整院子里的花草树木,花了一天。一个星期,我把家里打扫了个遍,一切都井然有序、干干净净,家里从来没有像这样焕然一新,我感觉到莫大的成就感。我的房间仍旧一如既往的简洁,一副大的两米长一米宽的高山流水挂画在进门对面的墙上,挨着门的墙壁上贴着游春图,向南的一侧是窗户,窗前是泡桐树和美人蕉,临着木床的墙壁上是三幅梅、兰、菊的小挂画,是初中同学送的,一直留着。房间里面只有一个宽衣柜,一个长书柜,一张木床,一张书桌。高中同学来我家都会惊讶地发现,我果然是喜欢古典风格。
居住的地方一一随了自己的心意,每天的日常更是自在逍遥。早上到晚上吃饭的时间去爷爷家做饭,然后跟爷爷一块吃饭,然后洗碗。偶尔去菜地里摘绿豆荚,或者给爷爷放半天牛,其它的时间都是自己的。那个时候无忧无虑,我就放任一切兴趣,每周用铅笔画一幅画,画过发呆的哆啦A梦,画过武侠里的神秘男侠客,画过山峰峭壁,画过古典女子的侧影,画过竹林茅屋,画过题为“爱是奉送而不是施舍”的小女孩给墙角老乞丐捧出爱心的漫画……极尽想象,又沉浸其中。另一件事,是在宁静的下午,在收音机里面播放古筝曲的磁带,听着那些经典的古筝曲练习书法。因为没有正式学习,不懂临帖,用平常写字的方式写毛笔字,工工整整,一首一首抄红楼梦诗词。整整一个暑假,只看了两本书,《镜花缘》和《红与黑》。
那个时候朋友、邻居、同学、玩伴都不在身边,每天一个人,从来没觉得孤独。却又习惯去傍晚到河边散步,那是一条很长的河,我出生以前它就在那里,环绕着整个村子,每天在爷爷家门前流淌。我每天在河里洗菜洗衣服,听河里的蛙鸣,看细如毛毛虫的鱼群被我惊走。河的两岸是两条长长的路,对面是宽阔的道路,这边是曲折狭窄的小路,我常在这条小路上散步,有时也在路边的树林里荡秋千。我和爷爷从小就不在一起,可能与这条河更亲近吧。我在河边看书,在河水中洗毛笔,晚上的时候看河面闪耀的萤火虫,就这样与那条河相伴着度过了一整个夏天。
高三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大部分时间里他坐在我的前桌。因为训练的时候,他起的特别早,总是沿着跑道的最外圈练长跑,每次跑一千五百米都拼尽全力,跑完之后甚至站不稳,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大写的勤奋,仅仅就是因为这样的触动,我就喜欢上了他。于是给他做手工礼物,给他写信,有时候也会调皮地逗他,在他背上贴东西。上课的时候我们会不自觉地相互偷看,经常有目光交汇的瞬间,那种不一样的目光,那样明亮温情的眼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那时候什么都不懂,每天暗自欢喜,很多话都没有说出来。因为他,我一反常态地去学校特别积极,到教室特别积极,而成绩也因此起伏不定,本来英语不差,但从此以后英语阅读再也做不下去了。每天想的都是Nothing can be more important than you. 甚至吃不下,睡不着,像着了魔一样。距离越近越疯魔,偏偏座位总是挨得很近,考试又总是安排在一起。体育考试的时候,我不顾自己休息时间不足,跑过去给他加油,而他也是一考完就马上来给我加油。高考前夕,我在田径场送他星星,祝他好运,他把我送到了女生宿舍楼。考试完之后,彻底分别了,我的心情低到了谷底。在家里郁郁寡欢,每天盼望着下雨,好让凄凉的心情有一丝共鸣。但三个月的时间里,只下了两次雨,看着门前的水滴,心情并没有丝毫的缓解。在后来,八月起风的时候,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从柳树开始落叶,到菊花悄悄长出蓓蕾,整个伤春悲秋生死更替的感受汇成了好长一段文字,他却没回我。
我以为一生只会喜欢一个人,所以默默坚持着,只要他在我心里,最后的结果都会美好。我用毛笔写他的名字,以至于他名字的三个字是我写得最好看的三个字。每天叠一只千纸鹤,里面写着“前程往事断肠诗,侬为君痴君不知”。经常到河边徘徊,希望一池鱼雁能传递消息。三个月里,只写了一首诗,那首诗被我折成纸船放到河里。我知道不可能漂到他那里去,但那一条河,装满了我所有的心事。
第二次是在喀什。去二十八中支教,学校给我安排了一个单人宿舍。那是大学刚毕业的一年,考研复试总算通过,于是迫不及待地一个人单枪匹马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支教了。之所以去喀什,是因为《文化苦旅》中说“喀什是西域文化中心”,而戴爷爷在讲唐诗的时候说曾岑骑马去轮台城,壮怀豪迈,应该去体会一下坐火车三天三夜到新疆的孤独的远行经历。
五月初到,新疆的草才刚刚破土。我坐着唯一一趟绿皮火车,穿过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从乌鲁木齐去往喀什。在快要抵达终点的前四个小时,伊木和他的朋友上车了,他坐在我旁边,他的朋友在我的对面,他们都是维族人。一个人出门,在完全陌生的地方,他的朋友一直盯着我让我觉得不安,他用不太熟练的汉语跟我搭讪,问我去哪,问我是哪里人。没有跟少数民族人接触过,他讲话的方式让我觉得特别搞笑,比如我已经说了我是武汉人,他还问我在喀什有没有爸爸妈妈。所以我就一直笑,不安的感觉就消失了。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的汉语自信心爆棚,给我念桌子上矿泉水瓶上面的汉字,我也油然升起了对维语的兴趣,就一个一个问他瓶子上的维语是怎么读的。然后,他问我叫什么,我也问他叫什么,他的名字太长,我记不住,他拿出身份证给我看,我怕我转头忘了,就拿手机拍了张照片。他又接着跟我聊其它的,聊完了趴在桌子上休息。
一路的浮尘天气,窗户不太严,桌子上面竟然积了一层细沙。我靠着窗,感觉到一脸的灰尘。他忽然对着我焦急地说“我……你……”,然后又说“我嘛……你嘛……”重复了几次,最后冒出了两个字“爱你。”我顿时一惊,然后笑起来,把脸朝向窗户,竟然跟我开玩笑。他却靠过来,问我“行不行?”我再转头看他,竟不是开玩笑的表情,而是他浓眉深目下一直的谦和认真的样子。可我一头雾水,他这样的维族人,对我而言简直是另一个物种,虽然聊天也有趣,但是爱情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更何况他比我小,身份证上面比我小了近两岁。于是我说,不行,你是弟弟。他不再说话,我也没有当真,转过去看窗户外面。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又说“你很漂亮。”我莫名其妙,像我这样身高不足,其貌不扬,又不好好收拾自己的人,形象一直特别糟糕。但我跟他这样的异族人刚好情商都不在线,于是很认真地跟他说我不漂亮,漂亮的都是别人。看到他一脸诚恳,心里嘲笑他是什么审美水平。结果他要我的身份证,反复看了看,最后指着照片说“这么漂亮还不漂亮?”我实在没法理解,坐火车一天一夜,蓬头垢面,却被人一见钟情,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他又问我“行不行?”我坚决说不行。然后没再搭话。
到站下车的时候,他要帮我拿行李。我果断拒绝,磨磨蹭蹭等他走了很久才下车。初来乍到,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我准备先去喀什师范大学看看。折腾半天上了公交车,结果不知道他从哪里冒出来,也上车了。我庆幸周围没有空位子,他隔着老远给我打招呼,他的朋友还一直盯着我看,我心里七上八下,到了市区马上下车逃走了。
下车的地方是一条河,土红色的河水,名字叫吐曼河。我打了一辆的士,竟沿着这条河没几分钟就到了喀什师大的门口。我在附近找了一家汉族的旅店,刚好碰上周五,去联系支教学校已经迟了。只好等两天,到周一了再去。晚上看到了三个陌生号码的未接电话,我也懒得管了。
辗转了一个星期,在找到教育局之后,总算找到了可以支教的学校。在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除了去喀什师大里面吃饭,就是在吐曼河边瞎晃,久而久之,对这条河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它的红色的河水在我心里也不一样。
我分到了二十八中,到的第一天,恰好接到了伊木打的电话,号码就是那天的陌生号码,他没有手机,应该是他那个朋友的。他问我在哪里,仍旧是在火车上的那种感觉。我突然觉得有点亲切。然后他约我一个星期后在人民公园见面,我就同意了。
在办公室里,渐渐认识了去二十八中实习的大学生,一个是哈萨克族的姑娘,一个是武穴姑娘,算是家乡人。武穴姑娘和我都是一个人一个宿舍,经常约起来做饭、打羽毛球、出去玩,去得特别多的地方是吐曼河。更多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看书,支教的两个月里,看完了余华的《第七天》《活着》《兄弟》。也经常去市中心的新华书店看书,翻了新疆文学大系,买了几本维吾尔族的诗集。看完书就会去吐曼河边走走,隔得不远。虽然是新疆,城市也没有什么不同,最大的区别是那条河,流着红色的河水,看不到流动的痕迹。
在人民公园,我没有看到伊木。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他没找到我就回去了。我们没有约好时间地点,他也没有手机,当然就错过了。然后断断续续给我打了几次电话。
端午节的时候,学校停课。我准备出去玩,发现达瓦昆沙漠离他家很近,就跟他说我去他们家玩,他欣然同意。于是起了个大早,买了一堆水果,转了几趟车到了他家,他出来接我,好久没见,却一见如故。她姐姐给我煎好了鸡蛋,她妈妈又去给我包羊肉饺子,邻居都过来围观,我坐在他们家门前铺着毯子的大木床边,突然很不自在,开始反思我是不是做事情太不经大脑了,原想着出来玩的,竟惊动了这么多人。然后,我又安慰自己来体验民族风情,也不错。伊木把煎鸡蛋递给我,看着我吃完,出乎意料地拿毛巾给我擦脸,瞬间有点点感动。他把盘子送到厨房,拉着我到了屋子里面。他打开电视,正好播放端午节的新闻,新疆人不过端午节,他们把端午节称为糖粽子。伊木拿出新疆版的语文课本,一篇一篇念课文,不会的让我教他。我觉得无聊,提出去外面玩,他就带我去看牧羊,去看地里种的西瓜。我们就在田野上拍照片。
中午他给我盛了饺子,又给我洗水果,她姐姐说让我在她家里住一天,盛情难却,我就答应着,心里却在想着沙漠。但我跟伊木说达瓦昆沙漠,他一点点不感兴趣,不知道是不是没听懂。吃完饭实在太无聊,我提出要回去。伊木送我回去,他把我带到镇上,带着我到处逛,从广场转悠到学校,虽然不如沙漠有吸引力,但是也好玩,在举目无亲的地方,跟着他还挺有安全感。他带我见了两个朋友,他的朋友竟然也说我漂亮,最让我安心的是,他带着他妈妈的手机出门,接电话的时候都会看着我。
逛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看时间不早,着急回去。他不听。我说了三次,他才送我去车站。他说一个星期后去找我。然后,看着我排队进站,直到车出发了才走。回到喀什,天还没黑,依然明亮,刚好到吐曼河转车,我没有急着回去,又去了河边闲步。我在想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说我已经回来了,正好就看到他打电话来,他问我是不是安全到了。虽然没去成沙漠,突然觉得好开心。
刚好一个星期,他如约来了,我在医院门口见到了他。他带我去了一个朋友家,开始他离我很近,跨过台阶我都可以理所当然地扶着他的胳膊,没几步突然他就走得很快,我追上去,他走得更快,我停下来不走,他也停下来,然后我又追上去,他又走得很快,反正一路就是没法靠近,总保持着一个稳定的距离。我很奇怪,为什么在岳普湖他接电话都会在我旁边,到了喀什竟然要保持距离。我故意停下来不走,他也停下来,转过身看我。我笑了,随他吧。到了他的朋友家里,他告诉我,附近认识的人太多了,维族人和汉族人来往有忌讳。
他跟我说他要去库尔勒,我想着不久我也要回去了,于是要他跟我一块去吐曼河。他磨磨蹭蹭直到天黑才去,他朋友说怕碰到认识的人。他都带我认识了好几个朋友,不知道究竟是怕碰到怎样的人。从他朋友那里,一路他带我走出来,因为是晚上,他没有离得那么远了。他和我一起沿着湖走到了摩天轮,摩天轮前面是吐曼河桥,然后就是河了。他停在摩天轮下面不肯走,我怎样请求他去都不肯。我们就不欢而散,自此一别,再也没见。他还删了我的QQ,但没几天,我们又像没事一样电话QQ联系。他每到新的地方都会给我打电话,每隔几天都会给我发消息,他说过会来武汉,也在希望我再去新疆。自回武汉后,一直联系了一年半。有时候都觉得快忘记他长什么样子的时候,听到他的声音一如初见。好像无论多久音讯杳无,时间都没有留下痕迹,没有留下缝隙,只要一联系,就不会生疏。可最后,还是断了。毕竟相隔万里,想回到喀什的冲动最后彻底淡退了,他到武汉无疑更艰难吧。三年时间终究流逝成河,成为不可望不可即的阻隔,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第三次是在北京。我来北京并不是为了诗词,而是为了书法,为了一个喜欢书法的人,我以为他要考的老师和学校是中国美术学院的邱振中。
初来找住的地方没花多久,因为一个名字就圈定了地方,住下来倒也安适。立水桥,是北京市里一座真正的桥,虽然没法与长江大桥相比,也足以驰目骋怀。桥的下面是清河,绕过小区,向东北流淌。河水贯穿北京市,清河上面小桥更多,最近的一座桥刚好在小区东面。站在桥上,沿着水逆流的方向几米处是一座水坝,时时刻刻响着隆隆的水声。
研二的暑假后期经同学推荐认识,研三的寒假末尾初次见面,我总是感叹相见恨晚。走到这样的年纪,认识的人越来越志同道合,也只有感叹相见恨晚,如果早知如此投契,一起相伴成长该多好。在学校的时候断断续续地联系,天南地北地聊天。聊诗很有趣,聊书法教给了我特别多。以至于我老是沉浸在默默看着他写字的想象里。
而他无意写了我最珍视的那副对联,让我感觉到特别默契特别完美。邮件往来能相互欣赏,指点论文又能不顾忌批评,同游长安又特别开心,经历过太多浪漫的事。只是向来我用心多,他用心少。
我曾在石评梅高君宇墓前惋惜过他们的遗憾,只希望在年华最好的时候用尽全部力气去相爱,不求结果。重阳月明的时候我喊他一起望月,在清河边,月亮倒映在水里,无比安静,天际明月,无比皎洁。我再三祈求,希望再见。我可以和他考一样的学校,可以去他选择的地方,只可惜明月有心,流水无意。既然无情却被多情恼,既然深情却被无情恼,也罢。当须用心于之心,莫将深情寄无情。
不是不愿等,也不是不愿追。现在更相信两情相悦是最自然的事,是刚好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不多不少,不早不晚,不刻意,不勉强,不逃避,不暧昧。恰好在人格和感情上,都能势均力敌分庭抗礼。所以,如果无情意,那就生分吧。
流水无声,尽管一直痛哭,尽管经历的美好独一无二,我仍挥剑斩断所有牵念,就回到陌生人吧。我相信他的才华会越来越高,保持欣赏、景仰、敬重就够了,到老的时候,或许会留下一分纯粹和君子的素淡。而现在,我不后悔迈出了一百步,深情难以启齿,在这么久的相识中,做过的说过的我都付出了满满的诚意,就不怕亲口告诉他我喜欢他,说不出口的都是幻觉而已。毕竟,战胜自己的内敛羞怯也算勇气可嘉。
诗书、学术、碑林、寺庙、桂子山、不高山,经历过了最美好的故事,只可惜不是爱情。笑得最开心的时刻和哭得最伤心的时刻都过去了,最后故事都不必提起,只剩下忘记,忘记,忘记。
喜欢过,爱过,深爱过,从未幸福过,“一条河趟了多少年,始终是 我的乌咽”。这一生无论像风一样度过,还是像水一样渡过,都不会错。千山暮雪,万里江湖,再不会哭。
这段时间真正开始读史,内心逐渐平静澄明。一腔热情,如果不能交付给人,那就交付给书。爱总不自由,不爱才自由,在一个人的生活和一个人的自由中,独立的思考、自由的意志和藏纳一切的胸襟更能被历练出来。一直相信永恒,永恒的该是不朽的才情和博大的胸襟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