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54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变稽式也。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至大顺。
过去善于执行道的统治者,不是用伪智巧夺谋私的作为教民,而是以守道无私的身教使民诚实敦厚则视为己任。如果出现了民众难以管束的私妄事,往往是统治者违道,采取了巧诈的作为,而上行下效的结果。所以谁用诡诈的榜样来治理国家,谁就是损害国家的魁首。谁能摒除私欲,守道来管理国家,那就是天下的福源。知晓用以上二项内涵的利弊,是官迷们自律和民众对统治者进行真伪考核的准则。诚知此则,并能反省自己,就是最高的美德。美德的实际功用,情真意深啊,宁静致远啊,人事的行为若能回归自然的真朴无私状态,而后天下必能达到大顺。
老子所讲的不争是不争私利之为不是凡事不争不尚贤,使民不争清楚,明白的告诉人们,如果不崇尚贤德,就不会激发民众争做选择,争做贤德的目的是为民众争利益,这是竞争意识的最早倡导者,谁说老子主张不争的,只是要争功利不争私利,为了民众国家的公义,老子主张不单要争还要使劲儿去争。
老子提倡的不怒,是无私人生的心境表现,是善于以柔弱胜刚强的道义精神所在,是不为私利争夺动怒,老子对损公利己的行为,则怒而视之,甚至怒骂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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