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小爱看书的我,从前是写不来字的。
许是记事早,又实在孤僻喜静,作为母亲口中“轰都轰不出去”的孩子,最喜欢三件事:看书,看动画片,睡懒觉。
那时候的书纸张极薄,因为识字早,就算不识拼音,生生在四五岁时候就把不太结实的各种书看烂无数。别的孩子调皮捣蛋的年纪,给我一本书我就能安静待上一天,省心极了。甚至家中一度藏书不给我看,因为是字我就翻,也不管书里是些什么。
读书多本该文笔好,可或许是太过循规蹈矩,也太过在乎其他人感受,初开始写作文时候,我却真的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货倒不出。
好在小时候记忆力极好,看书多,实在写不出但我可以用背的。可即使如此,写字对我来说绝不是一件乐事。
直到初中后,也是那时候要强的厉害,自己主动要求报了各种课外班,包括所谓能开发大脑潜力的班,什么速读速记,创意写作,学了个遍。
最后潜力开没开发,我是不知道,写作水平真真突发猛进。一个假期回来,班主任每每批改周记都要问是不是摘抄的。
其实原不是写不出来的,只是顾虑太多,可我不论做什么,总该是取悦自己的事情,而不是他人。
虽说是自此一发不可收,也一直自诩喜爱写字,可是我知道,这些年,我却是再无所出了。更何况病后我连想集中注意力都难了,也没有了许多的念想。
但我总是记得的,高中毕业时候国文老师相赠的签文一直都放在书桌抽屉里最显眼的地方。
老师说,有才华,便要珍惜。
我想去珍惜,可提笔无言。
我突然在想,我要珍惜的到底该是什么。
或许,我也许并不是那么擅长写字也说不定。
犹记那时总是写些剑走偏锋的文学评论,老师印了发给大家说,你们看看就好,不要学。
虽然,只限于散文和我喜欢的书。
或许,要珍惜的是堪破人心的敏感也说不定。
或许,我可能并没有我想的那般喜欢写字。
或许,我只是不想伤仲永而已。
或许,我只是不想承认我已然伤仲永而已。
泯然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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