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的儿子在杭州实习的时候找了女朋友,大学毕业后就在杭州就业了。
侄儿是个清秀温存的男孩,据说找的女朋友却是泼辣能干——和他父母的婚姻类似。
侄儿在杭州买房子,堂弟用去毕生积蓄给付了首付,50万元。数字是不大,可是堂弟一个人上班养家,弟媳没工作,攒这么多钱也是硬省出来的。
堂弟说,首付要61万呢,咱只出了50万。月供6700,俩孩子自己出。
我说,那就是小两口共同的房子,不能算婚前财产了。房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吧?
不是,只有媳妇儿一个人的名字。
为啥啊,首付不还是咱出的多吗?还贷也是两个人一起还的啊。
儿子要领杭州市的补助,买了房,补助就领不着了。
那结婚证领了吧?
没有,结了婚就也不能领杭州市的补助了。
补助有多少啊?
3年一共三万块钱,一年一万。
我心想,补助也没多少钱啊,至于为了一两万块钱结婚证也不领就买房,房产证还只写女方的名字吗?出50万买的房子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这傻小子是真不懂还是心甘情愿呢。
我这自作聪明的,但愿是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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