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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始对比特币征税,我国会吗?

美国开始对比特币征税,我国会吗?

作者: ed6944bb65d1 | 来源:发表于2019-07-31 18:12 被阅读0次

美国国税局早在2018年7月,就启动了加密资产合规行动,并表示加密资产属于联邦税收范围。近期,美国国税局又给1万多名加密资产投资者写信,敦促他们正确报税。这是要正式征税的节奏啊。不过大洋彼岸的瓜,看看就好,我们最关心的是,我国会不会对比特币征税?

先看征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以下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不考虑矿工的话,大多数人的比特币是买来的,获利也是卖出获利,和财产转让所得最相关。

那么问题来了,网络虚拟资产是不是资产?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中提到,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中的“资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见,虚拟资产也是资产。(注意,这是2008年的文件,第一个加密货币比特币还未出现,这里的虚拟资产是指游戏币等网络资产)

那比特币是不是虚拟资产?在2013年5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否定了比特币“货币”的属性,将比特币认定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2016年7月,国内法院首次受理比特币被盗案。近几年,杭州、成都等地陆续有比特币被盗案件被受理,可见比特币的资产属性逐渐得到了承认

比特币征税的依据基本齐了,但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少具体问题。

一是原值问题。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财产收入额可以通过兑换法币的情况拿到数据,但原值不好确定。很多比特币玩家是几年前买的币,当时的购买记录说不定早已丢失。还有空投的币,怎么确定原值?

二是盈亏冲抵问题。1)同时间的冲抵。买了比特币赚了卖了,买其他币亏了但留着,这个亏损能不能冲抵?2)跨时间的冲抵:今年赚了,去年亏了,能不能冲抵?能冲抵的话最多能追溯几年?3)跨平台的冲抵,在这个平台赚了,另一个平台亏了,可不可以冲抵?

三是跨国问题:以一种法币进,另一种法币出,怎么算盈亏,怎么监管?

四是比特币购物问题:不以法币出来,直接购物的,怎么算盈亏?

五是场外交易:场外交易,没有法币出入金,怎么管控,怎么确定应纳税所得?

六是币种认定问题:比特币收税了,哪些加密货币应该同时纳入征收范围,在监管下发展?哪些币应该严令禁止?这是个应当慎重考虑的问题。

以现行的法律框架看,石头认为,比特币纳入税收征管范围是必然的事,只是其中有法律法规要完善,有很多基础工作需要提前做,实施细则也需要在实践中形成。总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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