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争执
通州位于辽国中部,按照宋朝纪年的话现在是宋神宗10年,正是辽宋相立而又和平的年代。
丁宁远远看到到了天渭河的标志插在河流的交界处,过了下一个河道就该转车马而行了。听渔家说顺利地话,半个月便能到通州了,路上遇到强盗则性命危已,更倒霉点遇上战事可能要被虏去做壮丁。丁宁是个女儿家,自然不会被抓去做壮丁,可女儿家出行更危险,特别是独行的女儿家,可能前脚刚出大门,后脚就被拍晕送去了洞房。所谓洞房则是一些买家的称谓,他们自然不会就此结亲,而是一种遮掩,毕竟所行之事需要掩人耳目,也给他们较高的地位留一点颜面。这种抓走黄花大闺女的事发生了几期以后,姑娘家再也不独自出门了,她们总是乘着轿子在家丁地护拥下出行,偶尔有几个胆子大的就男扮女装偷偷出门。“抢姑娘”的案件已经上交至,开封府也派出钦差大臣平定案情。
丁宁说着一口的宋人话,渔家略显担忧,临行时说道:“书生不该不远万里,游必有方。”丁宁笑了笑不置可否,便双脚一高一低踩着船面,腾空飞起,一跃上了岸。渔家大吃一惊,没想到白白嫩嫩的书生竟然有如此本领,是自己眼拙了,便抱拳目送丁宁远去。
丁宁在水上已经呆了一天一夜,现在是傍晚,已是饿极。便急匆匆去找爷爷口中的旅店,在小岛上呆了十六年的丁宁可没见过繁忙的集市,和她相交之人大都是渔家、农家,偶有织席贩履之徒便无更多。其实她一直很向往传说中的开封府,听说那里人很多,有很多自己不曾见过的风景。她只记得小时候爷爷跟她躲避灾祸才逃到小岛上,本来也是开封府的人。
丁宁加快脚步,施展轻功,不消半柱香便找到了旅店。因为那里的旅店上方旌旗飘飘,饭菜的香味已经远远从烟囱里飘过来,吸引到了丁宁。丁宁摸摸兜里的银子,摇了摇头,估计刚好吃了这一顿,便要露宿街头了。
丁宁走进了旅馆,便有小二上来吆喝,“大爷,你是打尖还是住店”。“住店”丁宁干脆地说,“不过我要在这大堂吃饭”。“好嘞爷”小儿说完就忙着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丁宁一个人吃饭正香着,突然看见一个妇人正在和一个年纪较轻的狐媚女争执。原来妇人的小孩撞到了狐媚女,狐媚女就娇柔地捂住小腹,眼神里满是委屈的疼痛,嘴里嘟囔着不让小孩走。旁边是她的相好,手持一把剑,剑在鞘中感觉随时都会出鞘,她的相好怒目圆睁,脸涨地通红,非要妇人一个交代。妇人祈求到:“大爷,我已经替我儿道歉不下三遍,我儿也道过谦了,他吓的都不敢说话了,你还要怎么样?”,“什么怎么样,你没看到把我娇弱的夫人撞伤了嘛,赔钱,没有十两银子就别走了”,说着便微微抖动了手里的剑。“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呀。”丁宁桌子旁边的老者嗟叹道,“是啊,现在怎么什么人都能拿一把剑啊。”另一老者说道。“你们在那里偷偷说什么,别当我没听见。”手执剑的男人脸更红了,因为激动他的脖子上的青筋已经显露出来,“你们不拿出十两银子也行,让我撞上你家孩子一撞,便算扯平。”妇人更惊了,她急忙作揖,喊到:“大爷,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照顾孩子不周,就由我承你一撞啊”。“撞你?就你也配我一撞?”执剑男歪着嘴揶揄道。
“够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丁宁依旧坐着,淡然而又坚定地说。“你是谁呀,管你什么事,你赔钱么,该去哪里就去哪里凉快去,不要管闲事”。男人轻视地说。“我在宋地,我为宋人,所行之地有不义之事我自当挺身而出,何需理由”此时的丁宁站了起来,做好了打斗的准备。
“大爷们,别啊,小店僻落,经不得大爷的打斗,要打还请外面打。”小二急地直冒汗。
丁宁善解人意地向小二点了点头,便走出门去。“倒是有不怕死的人啊,哈哈。”执剑男狂傲地笑着走出门,后面跟着狐媚女,孩子也微缩在妇人的怀里消消地看着这一切。
此时夜已深,深秋的风吹来萧索之意,旅店门口有两盏煤油灯照着以及温柔如水的月色,倒是不至于在黑夜里混斗。
“小子很不识相嘛,我可是这里的一霸。”执剑男继续狂傲着鼓出自己。“够了,出手吧”丁宁柳眉一皱、眼神中泛出一阵杀气。执剑男抽出了剑,剑折射出白色的光,预示着接下去的命运。执剑男不由分说持剑刺向丁宁,丁宁侧身微微躲避。执剑男越刺越凶,脚步也越来越乱。丁宁仿佛夜空中的真仙,岿然不动,避其锋芒,恰倒好处。执剑男心里慌了,他知道自己碰到硬渣子了,今天怕是自己危矣。就在执剑男犹豫的瞬间,丁宁一掌震落了剑,顺势拿起来了剑,哗啦两下,比划出两个刀口,血啵啵地往下流。执剑男瞬间神气萎靡,因惊慌他的脸已经变成酱紫色,他连忙跪下,双手合住,乞求道:“大爷,我有眼不识泰山,请大爷饶命”。“滚吧。”丁宁嗔怒道。
执剑男连滚带爬地走了,再也没有刚刚的神气,狐媚女也吓得遮住自己的额头悄悄溜走了。
妇人连忙道谢,丁宁微微一笑,做了一个请走的姿势。
这是旁边走上来一位青年,微笑地对丁宁说:“侠客,我请你吃酒”。丁宁点了点头,便再度走进了旅店,这时的人们都投来敬佩的眼光,空气中的气味也变得肃然起来。
你就不要想起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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