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醒时分,我伫立窗前,窗外闪烁着几道孤独的霓虹,落在我的视网膜,有一点红。
苏曼殊在 《绛纱记》里说道:“晚景清寂,令人有乡关之思。”这样安静清凉的夜里,可以毫不费力的在脑子里勾勒出故乡的样貌,也极其容易心生矛盾:庆幸的是在这座城市里有一处置身之所,深沉的是与故乡相背甚深,相离甚远。
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在习惯了忙碌拥挤的高节奏生活之后,在习惯了霓虹遍布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市之余,偶尔停下来,遥望远方,故乡让你相信在这个精神信仰匮乏的世界上,还有一根坚硬的支柱。没有故乡的人缺乏归属感,他们的父母是有的,但到了他们这一代,有意无意的就把故乡给弄丢了。
“城市差你一个位置,你欠孩子一个故乡”,这是一个多么疼痛的领悟。
当初怀揣着梦想,背弃了故乡,带着如对待初恋般蹦达的心来到城市,橱窗里琳琅满目的百货商品,充满诱惑激情的娱乐场所,高耸林立的商务大厦,都在争先恐后的告诉你:告别落后的故乡是一个必须的正确的选择。仿佛故乡是一块必须丢弃的裹脚布,若不丢弃便无法飞得更高走得更远。也许在披星戴月奔波,争得一席之地后,过上城里人所过的生活,脱离了乡村人所过的日子,但孩子的故乡也就因此而丢了。
我庆幸拥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故乡和童年。很多人羞于记得故乡所在,躲避那些童年里所做的不为人知的勾当,而我却一直像一个遗老,总沉浸在往事的泥淖中,不能自拔。
故乡是这样一个地方:离开久了,就回不去。当有一天拖着被社会的激流鞭打得摇摇晃晃的身子回到那个最当初舍下的故乡,你会发现,你也遭受着被抛弃的际遇。站在村口,面对着故土,站成了一个异乡人。
师兄洪才德曾发表微博:“你给我一个到那片天空的地址,只因为太高摔得我血流不止,带著伤口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唯一收容我的却是自己的影子。”我不清楚他对故乡的感情如何,不清楚他对故乡有着如何的顾念和期待,但我想,他一定也有一缕深深的乡愁,不仅仅像一枚邮票,更像一个红细胞,蔓延了整个因为蹦跶太久而变得疲惫的心脏。
城市里生活久了,身份会变,城里人依旧把你当成乡村人,乡村人却把你当成城里人,只有自己清楚其实已经既非城亦非农,既没有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自由和散淡,也没有乡村人眼中的城里人的快乐和幸福,你所有的,是城里、乡村所共有的烦乱与不安。
乡愁在惶惑中慢慢晕染幻化,化成翠绿静穆,润物无声的春,雨水中的村庄生机勃勃,枝头新芽都布满新生希望;化成夜风习习,笑声朗朗的夏,虫子在田野里脆咯朗朗的叫,萤火也在夜空中流窜,孩子们一路追赶;化成金黄一片,五谷丰登的秋,人们仰望蔚蓝天空的眼神那般虔诚,孩童嬉戏比拼手中泥人的精湛;化成暖阳似火,寒风如冰的冬,朝阳如流水般,倾泻在你打开的大门,清晨醒来的第一缕曙光;化成一个充满真情的四季,一个回不去的四季……
这个夜里,我站在窗前,朝着故乡的方向望去,在被城市灯光的照得色彩纷呈的天空里我看到了它,那一个离开了却回不去的故乡,安静地坐落在潮汕平原一角,它的夜空依旧是最漆黑的,但它的月光依旧皎洁,星汉依旧灿烂。
几百公里外的城市里,我失魂落魄地在窗前站成一段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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