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投保是购买保险的第一步,填写投保单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如实填写。如果填写投保单时,故意隐瞒有关事实,比如健康状况、过往病史、家族病史、生活习惯、工作性质等,未来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
(2)受益人要明确,不要写法定。如果填写的受益人是“法定”,那么保险事故发生后,“法定”的受益人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才能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手续繁琐。如果指定两个及以上的受益人,应该写明收益顺序和各自的受益份额,这样可以避免今后的麻烦。
(3)保险金额的选择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财力。不要忘记自己的财力而选择不切合实际的高保额。保险代理人当然希望投保人选择更高的保额,高保额意味着高的保费,保险代理人的佣金也会水涨船高。你的直付能力只有自己最清楚,代理人不知道,不要为了面子盲目地选择高保额。
(4)保费的直付方式也要慎重考虑。人寿保险的保费缴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投保人要对自己的保费支付能力有一个长期的考虑,要留有余地,避免未来收入下降而使自己陷入无力支付保费的困境。
(5)如果投保人投保的是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险,还要通过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体检。
(6)如果投保的是高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还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有关调查,调查包括投保人的收入、财力、生存状况等。
2、首期保费的缴纳。必须清楚:在审核完投保单的当天或者第二天,保险公司就会从投保人的银行账户中将首期保费划走,而此时保险公司同时可能还未生效(一般是划账第二天生效。对此,投保人不必大惊小怪,保险公司大都是这么做的。如果在划账后,投保单核保未获得通过,保险公司会把划走的保费退还。
3、犹豫期。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后,会签署一张确认函,确认收到的保险合同没有问题。在签署确认函后10日内,是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退还你缴纳的首期保险费,只会收10块钱的工本费。
4、退保。如果在犹豫期后退保,则会遭受损失,而且损失的程度可能较大。如果购买的是长期缴费的分红保险,在第一年退保,可能只能拿回当时的现金价值,大概在保费的30%左右(如果是万能险,保险公司也会扣除60%左右的初始费用);如果在前3年退保,会损失已缴保费的50%左右。具体的比例会因为购买的险种不同而不同,但是都会遭受比较严重的损失。保险具有强制储蓄性,就是因为保险的退出成本高,让投保人不敢轻易退保,而通过长期的、连续的缴纳保费,实际上是为自己在获得保障的同时积累了一笔财富。这一点类似于房贷,一旦贷款买了房,是绝对不能轻易断供的,因为银行会将贷款者列入“不良信用客户名单”,以后很难再从银行获得贷款。再者,贷款者的房产是抵押在银行手里的,如果贷款者长期不还款,银行会处置贷款者的房产。面对高昂的断供成本,迫使贷款者必须按期偿还银行的房贷,而按期偿还房贷的结果是:还款结束后,贷款者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从某种意义上讲,房贷也是一种强制储蓄,甚至比保险的强制储蓄性还要强,因为房贷的退出成本更高。
记住:购买了保险,一定不要轻易退保,因为退保损失很大,这一点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想清楚。
5、保险合同变更。如果在保险合同期间,想要变更受益人或其他内容,可以找保险经纪人或者直接到营业厅,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变更后,会签发一张批单,投保人一定要把批单和保险合同放在一起,因为批单是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保单贷款。如果购买的是具有储蓄性质的长期人寿保险,如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可以用保单进行贷款。
(1)投保人用保单贷款,要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2)保单贷款的额度一般是保单现金价值的80%左右。
(3)保单贷款的利率通常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同,或者高一些。
(4)保单贷款期间,保单依然有效。
(5)还款时可以选择一次性偿还或部分偿还。
如果贷款期限届满,投保人未能尝清贷款本息,投保人所欠的贷款本息将构成新的保单贷款。
如果部分偿还贷款,还款额将首先用于偿还利息,然后用于偿还本金。
如果不能到期尝清本息,那么当贷款本息小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时,保险合同终止。不过现在有的保险公司可以到期不偿还本金,只偿还利息就行,本金可以继续使用。
记住: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保单贷款。如果用保单贷款,千万不要用这笔钱做风险性投资,比如投资股票。
7、在缴费期间,缴不起保费怎么办?如果购买保险时选择的是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方式,就要按期如数缴纳续期保费,从而保证保单的有效性。万一遇到资金困难,缴纳不起保费,有以下几种方法供参考:
(1)利用宽限期缓交。保费缴纳通常有60天的宽限期,可以用这段时间作为缓冲,用来筹措资金缴纳保费。
(2)用现金价值垫交。有些保单具有自动垫交保费的条款,在投保时可以选择这项功能。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保费的数额,就可以用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费。
(3)办理减额交清。可以用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保费,一次性缴清购买对应的全额保障,这样可使购买的原险种和保险期间不变,只有保险金额相应地减少。
(4)减少保额。减少保额就是部分退保,这样可以降低保险金额,相应地减少应缴纳的保费。
(5)利用中止和复效。可以申请保单效力中止,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单中止后两年内,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重新获得保险的保障。
(6)全额退保。可以全额退保,但是不但要承担资金损失,还失去了保险的保障。
8、索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案,报案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或找保险经纪人,要问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在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尽快到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人)索赔。
9、孤儿保单。如果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离职了,保单就成了“孤儿单”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询问一下情况。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经纪公司会即使指派新的保险经纪人负责保单的,投保人没必要担心,这丝毫不影响保单的效力。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是流动性很大的职业,所以,最好选择一个资深的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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