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察觉从前的自己有多功利。
今天看书时模模糊糊感觉自己有部分注意力在左下角书页上,才想起以前看书时总会时不时查看一下页码。发现自己进度条前进了很多后,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成就感,不知从何而来。以前思维是这样的:看书就是要看得多,看完一本书就学到了一本书的知识,就把书给储存在大脑硬盘里了。然而事实时常打脸:有时看完后甚至都想不起作者的名字。今天知道这种坏毛病或许叫“信息强迫症”?
那时读书不能被称为“读书”,顶多是“记书”——像把眼睛当成相机,咔嚓咔嚓地把一个个单独的字词在脑海中印了下来。然而记的效果也不是多好。
现在依旧没读多少书,但在这段时间的生活和思考中,有个模糊概念在脑中缓慢形成了:读书,像是生活,需要去经历、去用感官感受。既然是生活,就没有“快进”这一选择,只能让它自己安静地流淌。用力地去生活,然后用力地读书;用读书的所得去生活,再用生活的感受去读书。
我读书还有个坏习惯——喜欢关注句法章节和词藻的选择。不应该说是“喜欢”关注,应该是“只”关注。于是一点情节都没看进去,语言词藻也没学到多少。
其实语言哪有这么重要,和思想本身来比,它不过是一个媒介罢了,重要性次于思想。语言只要能够恰到好处地传达所要传达的信息,就是好语言。就像生活,生活中做的那些事情本身才是最值得关注的,而非表现这些事情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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