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三毛

作者: 拆书家小强 | 来源:发表于2018-08-04 15:49 被阅读266次
    我所认识的三毛

    如果说我们的理想生活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且阅人无数,那么三毛做到了。她的生活丰富且充实,自由而又洒脱。

    喜欢三毛,缘于她和荷西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了解三毛,源于她的典藏全集。虽不能说完全看透这个脚踏实地又脱离世俗的奇女子,可我也愿意和大家分享我所认识的三毛。

    1书痴

    “痴”这个字,在蒋勋老师解读《红楼梦》的时候这样说:对一个事物的喜爱极尽病态,达到疯狂的程度是“痴”。是的,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三毛一点都不为过。在小的时候,为了逃学看书,她竟然跑去无人的坟场坐着。

    从《三毛流浪记》到《红楼梦》再到《人间词话》,从老舍到古龙再到莎士比亚,涉猎之广,读书之多我们无法想象。初二那年,因为数学老师对她的侮辱,她就辍学在家了。不上学的日子不等于不学习,这下完全泡在书海里不能自拔。

    她说,在她和荷西加纳利群岛的家里,有一千六百多本藏书,就这和父母家的盛况比起来还简直太过萧条。在南非国家留学期间,除了学习课本教材,其余的时间全用来阅读了。在撒哈拉沙漠居住的日子,除了写文章和做饭,其余的时间全用来看书,有时看的兴起,一个通宵不睡觉那是常有的事。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也许说的就是她吧。因为读的书多,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因此写作成了她谋生的手段。见多识广而又富有涵养,所以依靠写作她成了名人。回到台湾定居的日子,各个单位发出了这样或那样的演讲邀请,可她能拒绝的都拒绝了。她说生命的时间太过有限,只想把更多的时间留给读书。

    2深情

    大多数人知道三毛,可能就是从她和荷西的爱情故事开始的,流传最广的是她对结婚的态度,在《稻草人手记》中原文是这样的: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个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下,又问:“你吃的多吗?”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这样,在自己最好的年纪,她选择了爱情,嫁给了一无所有的荷西。他没有看错,荷西一直对她很好,很宠她,为了能让她吃的好一点,生活的正自由一点,他拼了命的工作,养她,一切都随她的愿。结婚六年,甜蜜的一直如胶似漆,三毛看书或写作经常熬通宵,清早蹑手蹑脚上床,发现荷西还醒着。问起为什么不睡,他说没有她睡不着。荷西上班的地方离他们住的地方,单趟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看中午午饭期间,两个人都要见上一面,总觉得看彼此不够。

    老天嫉妒这样的爱情,让荷西英年早逝。三毛风华正茂,且早已名扬四海,本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感情生活,越洋求婚电话甚至于打到父母家里,她竟然不假思索的干脆拒绝。曾经因为失去荷西,她觉得自己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还好有书和亲人,她才又多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精彩。

    在这物流横欲的当今社会,我们的婚姻总是因为彩礼、房子、车子等物质问题戛然而止,而她却看淡金钱,更尊重感情。我们总是感叹现代婚姻的不可靠,但我们是否问过自己的内心,对于爱情,我们真的像三毛一样“纯粹”过吗?我们活在了一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却总是期待牵了手就想白头的爱情。

    所以,学学三毛吧,当你觉得面包我可以自己挣,结婚只因爱情的时候,那么你一定会遇到那个对的人。

    3、真实

    在这里遇到的,大家都是爱写文章的人,你能保证你写的每一篇文章都真实吗?也许很难吧,但三毛说,她从来不写没有的事,就像在沙漠的时候,每天就是吃饭、看书,也不干其他事,要是邻居什么的不发生点什么,没有有趣的或必要写的事,她是绝对不会动笔的。

    她的旅行游记也被人追捧,为什么?我想应该也与真实有关吧。在她的《万水千山走遍》中,每到一个国家,她不是像别人一样去所谓的名胜古迹,而是去在地图上几乎找不到的原始村落。她想去看看那些被遗忘的人,她想通过自己的笔,去展示这个真实的社会。

    还有,在荷西去世几年后,一次她在外面旅游,途中邂逅了一位和心中的他很像的人,或者说很符合心意的人。牵手、拥抱、别人给她留联系方式,这段所谓的“桃花”她没有避讳的把它完整的展示给了读者,并没有因为要保护她对荷西深情的形象,而把心理最真实的感受给隐藏起来。

    4、善良

    读完三毛的作品,这个词语一直深深的印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我觉得没有哪个词能比这个词更为准确的概括三毛的性格。

    在沙漠的时候,她经常开自己的车去镇上买东西。由于人们住的都离镇上比较远,很多人需要花费1~2个小时走路去镇上。沙漠的天气翻脸比翻书还快,她经常捎带路上的行人,甚至有时被别人误会,不管顺不顺路都得安全送到,自己才回家。有时荷西不在,她一个人外出,怕她人生地不熟的碰到坏人,荷西甚至警告她不许再随便主动捎人,可她根本由不得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停下。

    在沙漠,她家东西总是最全的,从生活用品到常用药。每次邻居缺什么都问她要,从餐具到扫帚甚至到衣服,用现在的话来说,她除了自己本身以外,所有的东西都是共享的。

    在外出旅行的时候,她经常去的都是几乎被世界闻名遗落的小村落,在那里当看到穷苦的底层人民时,她总是想着办法给别人钱,买别人的东西常常是高于卖家的要价,她觉得他们比她更需要钱,这样的交易方式再好不过了。

    如果说这些都是小事,那么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哭泣的骆驼》一文中、面对战争的残酷,面对乱世的恐惧,但是当朋友的妻子沙伊达,因为男朋友参军被别人轮奸,其他人都在看热闹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的想挤出人群去救这个女人。要知道,她也是女的;要知道,喜欢她的人也不少;要知道,那个时候沙漠很乱,正在打仗,他们的生命时刻正受着威胁。

    再有,她和助手米夏在秘鲁的古斯各旅行的时候,在晚上回到市区的路上发大水,道路被冲段了,很多不是旅游团的人都被困了,不得就。她自己拼死挣扎,终于和米夏有了逃生的机会,可是因为和他们路上认识的一对母女没有上车,她又下去帮忙找人了。

    直到最后一辆车来,她不仅自己挤上车,还帮助一群无助的人免于灾难。在恐惧与风雨交加的晚上刚死里逃生回到市区,她顾不上自己身体的疲劳,又奔波于当地的警察局,请求派车支援。一个外籍游客,为了别的国家不相关的人差点赔掉自己的性命,一般人恐怕是很难做到吧。

    对于三毛,简单的这几个词怎能全面概括,这不过是自己初读作品的一点点想法而已。在她的书中,我看到了一个女人最美的模样:读书、写作、爱人、周游世界,成名前后总是一贯的保持着最谦卑、最善良、最有礼的处世态度,朋友遍布世界各地,她活成了我们心目中理想的女人样。

    有人要说,她感情不顺,人生短暂,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深情的相守过彼此相爱的人,时间的长短早已不能衡量精神的享受;人生苦短,那又怎样?有些人就算活了百岁还没有她十分之一的经历,这就够了。在我看来生命的深度远远比长度更重要。

    以上我所理解的三毛,愿漫漫人生路上的奋斗的我们,最终都能活成理想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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