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平台是一种历史性产物,其产生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分税制改革下,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的不对等;二是预算法和担保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也不能担保;三是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4万亿政策需要基建发挥托底作用。此后一旦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都需要基建发挥稳定器的作用。这使得地方政府事权增加,投融资需求扩张。由于不能举债,地方政府只能转向金融创新,由此催生了融资平台。所以融资平台诞生的初衷,是帮助地方政府举债,而以地方政府信用作为“隐性背书”,依赖地方政府的支持来还债。
城投平台最大的问题是不同于普通企业的“预算硬约束”,而是“预算软约束”。普通企业的债务是有上限的,有各种偿债指标约束,投资者会评估贷款方或被投方的偿债能力。最近企业债市场出现各种违约事件,引发市场对财务造假、公司治理等各方面问题的反思。财务造假本质上是为了粉饰公司的偿债能力。但城投平台不需要财务造假,因为投资主要靠“信仰”支撑。市场认为城投平台有地方政府的隐性支持,很愿意提供资金。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地方政府为扩大投资范围,成立了特别多平台。在“43号文”之前,城投平台的理念不是“做大做强”,而是“求多”,因为每个平台都能融资。这个问题目前虽有改善,但本质上地方政府信仰和预算软约束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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