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篇十二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说:“礼的应用,贵在和谐。古代贤明的君主,都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不过,有的时候就行不通,如果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就不可行。”
论语之道品教育
和谐是理想的人文环境,是为政者应追求的治国愿景,但和谐不等于一团和气,原则、法律、礼仪必须成为和谐的前提。有了法律的约束,人类才可以获得真正的自由;有了原则的梳理,人类才可以享受真正的公平;有了礼仪的规范,人类才可以过上文明的生活。礼仪在,民安国泰;原则存,民主和谐。所以,一个讲原则、懂礼仪的国家,法律只是形式,可有可无。
对于和谐融洽社会关系的出现来说,从小开始的礼仪教育远比普法知识更有效。而最好的礼仪教师不在幼儿园,也不在小学或中学,而在家庭,父母就是最好的礼仪教师,父母的言行就是最好的教案。父母粗鲁,孩子蛮横;父母霸道,孩子凶恶;父母文雅,孩子斯文;父母和蔼,孩子善良。
因此,某种角度讲,与其送孩子进补课班,不如让家长去进修班。家长的学历就决定了孩子的学力,家长的水平就意味着孩子的文平。
为了自家孩子,家长值得反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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