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受朋友之邀去旁听他的债务官司审理,就跟随着去了。
很少走进法院的我(觉得自己还是守法公民),看着法院人来人往的过道,拥挤的资料复印室,人声嘈杂的大厅,感觉自己走进的像是即将要开会的会场,而不是法院,直到法警提醒我需要安检时才反应过来。
这与印象中法院的神圣肃穆不相符合啊。
“ 这里是民事法庭,每天都有这么多人。”
朋友的提醒更令我诧异,难道每天都有这么多人打官司?有如此多的纠纷需要依靠法院来判决、需要对簿公堂?
实是如我这种与世无争、与人无怨只顾埋头码字的人所疑惑,也无法理解。
就像我这朋友,他的原告是他老丈人,为了钱告他 (之前写过一篇 )。
古语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用来描述眼下芸芸众生实不为过。
过道里偶然遇见一多年前认识的熟人,也是来打官司的,他要控告他两个妹妹侵占他的房产。
他说起此事时咬牙切齿,神情激愤,似不共戴天之仇人,而非兄妹关系。
他家境优渥,在所住城市拥有四套房产。有一83岁老母亲,独居在祖上留下的60平米房子内。
正是这60平米的房子,引起他兄妹之间几十年相争,关系一直不和睦。
房产证上写的是老母亲名。老母亲由兄妹三人共同供养。
说供养其实只是不定期看望,老母亲身体健朗,除了耳背外生活都能自理,退休工资每月4000,足够开支。
他两个妹妹也都拥有多套房产。
就在他出国旅游期间,他两个妹妹瞒着他,骗老母亲说这房子要拆迁不能住了,把老母亲安置到外面租来的房子里,以低于市场价百分之十的价格,把老母亲原先住的房子卖掉,卖房款被两个妹妹当场私分。
等他旅游回来去看老母亲时,是陌生人给他开的门,里面是陌生的家。
兄妹为此大吵了一场,他还动了手。
最后只有上法院。
他说,那房子是属于他的,他是儿子,只有他有这个继承权。两个妹妹无视法律野蛮卖房无异于掠夺他的财产,是抢劫,是犯罪,他要控告她们。
为了一房子(其实是为了钱),各怀心思,各种算计,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哪怕是最至亲的人也不放过,最终闹到法院。
也难怪法院门庭若市。
现在社会上确实有那么一种人,习惯于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而用贱人的言行来衡量自己,以道德、祖训的名义去强迫别人,来达成自己私欲。
过了一段时间,我打电话问他官司的事顺便问候他母亲。
他说,他两个妹妹给老母亲租的房子只付了3个月的房租。老母亲压根不知道自己房子已被卖,只想着尽快过渡到新房。现在他两个妹妹已出国旅游,接下去的房租他不会来交,除非两个妹妹把卖房款全还给他。审理的案子暂未判决,要等二审开庭。
我无语了。
兄妹做不成,连老母亲都不要了。
只可怜他老母亲还盼着那遥遥无期拆迁安置后的新房,还要面临房东的不断催租。
托子女赐福,老母亲都这把年纪依然居无定所。
做子女的何以就心安理得 ?
人性何以至此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