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道德不以“利他利己”来衡量
一个人的言行在效果上是否“利他”,并不能说明他是否真的有纯粹的道德精神。
“慈善”的最终效果当然是为弱者带去帮助,为穷人提供机会,为受苦的人创造欢乐,这是典型的“利他”行为。但是,道德对真正的“慈善”有着远比“利他”的言行及效果更高的标准:一颗真正的爱心。
如果“慈善者”的是迫于公众的审视,或是权当以重金购买“善名”来荣耀自己,或是借此机会向天下人彰显自己的“美德”与“内涵”,那么,即使最后的客观结果确是“利他”,也是“伪善”。
02 利己与自私
“损人利己”才是自私。“利己”只要“不损人”,就不是不道德。比如一个人努力工作,事业有成,梦想成真,这是“利己”。
“损人又不利己”。比如自己过得不好,也不知道该如何改善,却怎么也见不得别人过得好,于是想方设法破坏,或是冷嘲热讽、或是恶言相向、或是搬弄是非,极端时甚至加以陷害……这样的“自私”虽不真正“利己”,但仍属自私。
03 心安理得
“道德”不只是“利他”,也是“利己”。我们之所以这么做,不图美名,不求人知,只因唯其如此,我才无愧,我才心安;如果不这么做,我什么也不会损失,除了“心安”。
所以,人们之所以追求“美德”、践行“道德”,不单纯是为了“利他”,更是通过这样的“利他”实现最高境界的“利己”——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感同身受”,或者说“恻隐之心”连接起了“他”与“我”,也就连接起了“利他”与“利己”,这便是“道德”温柔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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