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君发了一篇文章,而我没有手抖点赞。给别人点赞于我而言真的就只是个“阅”而已,就像有些大学老师阅卷,看都不看就给了个满分,这于我们而言是个期待而又奢侈的事。想评论点啥,可想说的太多,又不知道咋精简。今天一天就这样开始了,这个复杂的小心情。
昨晚,剪短了头发,这是这月里第三次剪发,只到肩下了。我的头发长得慢,而我只是想给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的人足够的时间。所以,长发及腰,娶与嫁都掌握在我手里,好一个没对象的托辞。其实,我不喜欢用“娶”和“嫁”这两个字眼,有方向性,双方不对等。和你结婚。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执念,无论这个执念在外人看来多么荒唐,多么不值得。可,它是我的执念,不是你的。子非吾,安知吾之乐?
在这个城市已经第三个年头,可我仍不太喜欢这座城。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有蓝天综合征。两个人之间总隔着厚厚的雾霾,你看不清我,我看不清你。这两年里,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爱情观都来了个大换血。而这我都不愿与人分享,只有C姐。她总能懂我在说啥,在想啥,想干啥,即使高德地图显示我们的距离是426.8公里。
少得可怜的睡眠使脂粉也掩盖不了我黑眼圈,还是干脆利落点吧。在这个爱美的年纪,总有人在追求美的道路上误入歧途。似乎我总在忙,可我也不知道忙了啥,可能只有从时间的纵轴上才能察觉出来。都说人丑就要多读书,我长得不好看,所以……慢慢地,由逼着自己读书变成了我想读书。读书于我而言是了解和剥离,广泛阅读之后,从中剥离出与自己认知相符或者支撑自己idea的内容,内化成自己的。这是一种精神历程。就像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的那个Ta。各种公众号传递的信息量也很大,这种碎片化阅读似乎更适应现在的生活模式,如果把碎片纳入到自己认知系统中去,碎片也不碎了。但我还是喜欢读纸质书。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告诉L君男性情绪周期是俩月,没有科学证明,这是我在高中时与一群男孩子玩耍发现的,他们似乎比女孩还别扭,不想被打扰,又或者是无从说。情绪向来都不是空穴来风,不想说而已,积累一段时间的情绪总要有一个突破口。和L君的想法总有些不谋而合,可我不乐意说,有故作默契的感觉,从以前到现在,都是。我想我能带给他的不只是聊天时的开心,总要有一个切入口。他在一个名为“Soulmate”的分组里。
一堆没有中心,又乱糟糟的文字。
一个手机党,敲键盘总会忘了下句。鬼天气,热成狗。
上课了,一个长得好看,人又温柔,讲课又好的药理老师,我喜欢
生活里不只有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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