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Alice:
你好哦,我是满格。
今天中午本来打算睡一会儿的,但是你也知道,今天天气闹鬼,冷的都接近于过分了,我只穿了一件衬衣,还薄,有点怕一觉醒来,我都成化石了。你在安睡吗?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希望你不要崩溃。至于我,我觉得生活的本质就是崩溃。
说远了,咱们回到信的本身。在几个月前,你又给我写了一封信,我迟迟未回。第一封信你说,满格,虽然我们素未谋面,但我觉得你是孤独的。上次这一封信时,我们已经相爱很久,你说,满格,以前我的思想中有一只天使和一只恶魔,天使说,走向满格吧,这将使你们都不再忍受孤独;恶魔喜欢唱反调,说,满格呀,一天净写些骚玩意儿,不仅如此,你看他那样,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好人,小姑娘,何必找这么个95年的大叔呢?你何必呢?你他妈的何必呢?经过一阵子挣扎,你听了内心,义无反顾地向我走来,至少是一阵子,你如此坚定。后来天使和恶魔似乎停止了争斗,从两家齐鸣时代,进入思想大一统时代。你说,满格啊,现在,这两只小鬼,可都在你这边了啊。看到这封信,我久久不可平静,就像你刚刚成为我女朋友时那样。我大喊大叫,我唱歌,我蹦跶,我乱冲乱撞,像极了一只恋爱的犀牛。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这就是说,假如我对着风铃使出便秘的劲儿吹,就是吹不响它,于是我大喊,傻逼啊,你倒是响一下啊!每天念三遍,比吃饭还勤。于是老天受不了了,给了一阵风过来,说,你妈的,响了,听去吧。响声还会越来越大,从失控到完全失控。这也是在说,我默默祈祷着真爱,某一天它真的来了,越来越近,直冲冲撞进我的身体,我无法回绝。Alice啊,那天,我们狭路相逢,嘿,我俩都赢了。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不过,风铃可以作证,我没有厌。假如我说谎,就让风铃每天准时准点在我耳边狂响,比我吃饭还勤,吵死我这个坏家伙。前不久,你说,你确实喜欢个子高的长得帅的男生,我刚想生气,回头一想,别说你了,我都喜欢。你又加了一句,但我更喜欢懂我体贴我,能保护我的。我说,嘿,我也喜欢奶大腰窄屁股圆的姑娘呢,一屁股能坐死我那种,但我更喜欢灵魂的交谈。话说回来,不高不帅也不能全怪我啊,话再说回来,我在不高不帅的人中,怎么也算个极品了,男人嘛,骚比帅重要多啦。其实你不戴眼镜,我和吴彦祖也没差多少。互相伤害的对话才算告一段落。
Alice,昨天你二十岁生日,我没能在身边,还好,你身边有几个可爱的丫头陪你。我二十三岁的生日是在火车上走完的,我临走前,爸妈给我称了一些贵的蛋糕,我当场就想哭。当我踏上列车,北方的白昼熄成夜,这就是故乡对我的敬意了吧,它能再次迎接,我这依旧幼小,且毛少的灵魂吗?回来后,你又给我买了一块小蛋糕,说,亲爱的,许愿吧。我不告诉你我的愿望,反正里边有你。有远方,有诗句。
你是这个城市给我的微笑吧,不然,怎么会这么甜。我会再次给你写信的。
你的,
满格。
我的字写的一直很烂,手稿拿出来装逼用,请不要当真。
文|满格
首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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