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路遥爷们
被媒体“煽”到的次数很多,也总是以理性的角度看淡看清。但是,在看到这则新闻时,竟来天神之力,也揭竿而起。
是人都有血性,凡尘里我们固然是弱者,但是当国家有安危,当家庭受威胁时,鄙人相信,即使是每个人都有当“刘胡兰、董存瑞”的坚强和勇气。
到底是什么样的一则新闻,竟让人忍无可忍,发声呐喊。什么样的事件,群情汹汹,舆情滔滔。希望不要到很多年后,再看到这是一则冤案。
历史往往重演,四月飞雪,冤情难解。时代呼唤“于成龙,包青天”们。
01
事件要从一起与高利贷暴力催债有关案件判决书说起。
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受不了催债人员侮辱母亲,用水果刀将催债人等4人刺伤,催债人去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无期徒刑。
单从判决书上的几句话,看似很不起眼。但是真相却不简单。
复杂的案情,其实就是:
一群小歹徒,在一位负罪而逃的大歹徒的带领下,以索债之名,聚众(十一人)殴打、猥亵一位母亲(欠债者苏)。面对如此丧尽天良的行为,警察虽然到场却未尽保卫公民之责。而同样被侮辱的儿子(于),在终于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拔刀刺伤其中数位歹徒(其中一位事后死亡)。
请注意,是歹徒来了。打个不正文的比方:狼来了,百般欺负羊,羊请了牧羊犬帮忙,可是牧羊犬不管不顾。受尽污辱的羊用角顶了狼,在混乱中狼死了。羊被判终身监禁。
搞笑呢,谁愿意是羊,要是这样判法,是不是人都想都当狼,反正当羊也是死路一条。那成了狼行霸道没有天理的社会吗?
这样的社会和原始社会有什么区别?弱弱强食,道理我们都懂。可是为了为了下一代在这个社会在阳光底下有爱有序地长大,我们都是老老实实过日子的羊啊,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辛勤工作的时候我们积极响应,纳税的时候我们积极响应,义务服务的时候我们也积极响应,可是谁来保护我们这些甘愿洒热血为家国的羊们。
02
图来源网络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是本案最大的法律争议。
法院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是不是正当防卫?
1、对方有11个男人。虽未持有工具,但因其人多、势狠、无底线,已经对被告构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关键点在于,这些都是涉黑人员,甚至有人有案底在身,这样的危险人员闯入,被告当然会提前防御;
2、于欢及母亲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并被殴打、侮辱,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催债人员已经明显涉嫌寻衅滋事、强制猥亵、非法拘禁等犯罪。
拔打110后,警察到场,但并未阻止不法侵害的发生,于欢及母亲请求随公安离开,不被理睬。被告所受到的不法侵害不仅存在,反而升级;
在警方不能解救的情形下,于欢再次试图离开,被催债人员强行控制,在此情形下于欢才顺手持刀自卫。
对于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公民自卫反抗是法定人权。
于欢并没有逃走,跟着警方回到了派出所,自首。
最后一束希望的阳光淡去,就有可能变成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个仅剩绝望与无助的人,他最后能交换的价值就是自己的性命。
他确是走投无路!
他万般无奈之举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学法网的《官方如何回应辱母杀人案及评论》里提到,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认为,结合本案看,于欢构成防卫过当本案在一死二重伤一轻伤的情况下,如果免除刑事处罚,也许会失之过宽;而适用减轻处罚,较为稳妥与公正。
03
看到很多人揭竿而起,有公知大号也有平凡百姓,发声呐喊。
南方周末写《刺死辱母者》,详细描述了案情,来龙去脉清清楚楚。
易中天写《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周冲写《辱母杀人案有6点不公正的地方》提到:1、高利贷月息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2,催债人员涉嫌违法。3,警察涉嫌渎职。4,死者杜志浩存在因自身因素耽误救治的因素。5,杜志浩负罪在身,讨债团伙被警方认定为“黑恶势力团伙”,这些因素没有在一审判决时被考量。6,于欢是否为正当防卫?事情分析,有理有据。
雾满拦江写《辱母案:总有一天你要独自面对这冰冷的世界》,振聋发聩:“无论我们多么强势,也会面临着极端无助的情形。所以我们呼吁公义,不仅仅是为了于欢,更是为了我们自己。”
陈宗鹤先生在《先生手账》里提到,“不能因为恶人,而毁了一个孩子的一辈子!更不能因一纸判决,而让正义屈服于黑暗之下!”让人深思!
蔡斐在《中国新闻周刊》里提到,“舆论的哗然,估计是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想到的。”“虽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说这些话不合适,但是我还是想说:暗中被刺死的杜某死有余辜,他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人性,说于欢为民除害也不为过!法官在判案时,除了坚持法律之外,也应当注意防止判决与大多数人心中的底线正义相违背。本案中的母子实在令人同情,法律不应如此冰冷!”
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不止是对于欢个人生死的挂怀,也是大众情绪的一种焦虑和不安。因为没有公权力的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遇于欢一样的屈辱。
最后,我想借“雾满拦江”的话,在满满负能量的事件里,给绝望的人们一个拥抱:
“我们真的需要智慧。但智慧,恰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智慧很难换成钱,也不如K吧里狂歌一曲来得痛快。可是智慧不会让你遇到麻烦,能够避免让你陷入困境。”
“有智慧的人,不会置自己于危险之中,不会踏入恶意构设的陷阱,不会饮鸩止渴,不会借自己一辈子还不起的钱,也不会做终生无法弥补的错事。”
“激情的人生如烈酒,但智慧不过是一泓清水,智慧没滋没味,唯有饮者才知畅怀的甘美。智慧之路是最简易的,读书,思考,做事,与心志豁达的人交往,智慧的人生远离聚光灯,你不会成为新闻的主角,不至于让整个世界同情你,就这样平平安安,淡泊明静,行走在鲜花盛开的小径上,坐看这苍凉的世界,抚慰那一颗颗战栗的心。白云苍狗,世事苍桑,无数繁英落尽,你仍然在这里。这就是智慧。”
今日听到“全面审查,重理此案”的消息。
公义未死,良知还在。弱小如凡尘,忍无可忍,也会揭竿起义。
即使雾霾遮日,还是愿意相信阳光的存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