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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人们心目中都是很重要的财产,尤其夫妻之间,房子的产权谁属,直接影响双方的利益。
如果婚姻美满,这个利益关系似乎是均等的,但一旦离婚,房子绝对是重中之重的分割财产。但谁会想到,两套房子,自己一套也没有,是自己太相信自己的丈夫,还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被骗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幸福而富有的女人,丈夫做生意赚钱,我在家相夫教子,各行其职。有一段时间,丈夫很忙,很晚才回家。
他告诉我做了一个项目赚了钱,想买一套更大的房子,但又不想动用太多的手头资金。我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私房钱一百万给了他,当作买房钱的一部分,没有任何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借据。当时我很信任丈夫,没想过往后那一百万会打水漂。
后来,丈夫见沿海城市的别墅作为投资保值的潜力大,以婆婆的名义买了下来。我并没有因此提出异议,我没觉得有不妥。我还天真地想,婆婆百年归老,这别墅还不是我们夫妻两的。
然而,真相有时候是很残酷,也是让我猝不及防的。在我们婚姻的第十一个年头,丈夫出轨了他的生意伙伴,并且要跟我离婚。
我才发觉自己是一个切头切尾的傻瓜,离婚时才知道,丈夫拿我的一百万作了生意上的周转,而那房子和别墅都是用他个人户口的钱买的。所以,一套房子也没我的份,而现住的房子是他结婚前买的。
离婚,可能我得到的补偿不足以弥补我白白送上的一百万。原来,丈夫在婚前婚后都处心积虑怎样把他娶我的彩礼钱慢慢拿回来。是一个厉害的心机男。
东野圭吾说过,这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嘴里说多爱你的人可千万别傻傻地相信了,行动可以证明一切。我是太傻,离婚才明白这道理。
人在生活上,婚姻上总要受些教训才会学精。但我受的教训太大了。夫妻间互相信任本来没错,但在金钱和房子财产问题上要清清楚楚。毕竟人心太复杂,懂得不能看透。
别相信天变地变情不变的鬼话,感情是一种易碎品,也许一转眼,两个相爱的人变成了陌生人甚至仇人的例子不胜枚举。
钱是没有记号的,夫妻两感情再好,也要做到金钱明算账,买房是两个人共同出资,必须通过银行或公证做好证据作为日后的参考。
再幸福的婚姻,女人都要为自己作好保障,因为婚姻是两个人来维系,不是你一人能成就婚姻。所以在金钱,物质,房屋资产的问题上决不能含糊马虎,信任归信任,也要防人心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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