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商务部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
本文先对《规范》进行解读。
《规范》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培训体系建设、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电商营销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等六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并对功能、建设和服务要求进行了明确与系统阐述。
其中心思想可总结为下:
1.建立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企业为主导进行运营管理,政府配合提供配套服务,决策支持、资源整合并全力推进。
2.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为农村培养更多的电商人才。
3.加强农村物流基础建设。
提出了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整合物流资源,提高效率,避免浪费。
4.推动农产品上行。
对农产品进行品牌化、标准化建设,使其能够满足电商销售的要求;通过手机APP、微博微信、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途径进行农产品营销,并与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联动起来。
5.加快农民触网。
以服务站的形式为农民提供代卖代卖、便民服务、创业支持、生产服务等,增加农民的电商意识,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从以上五点不难看出,农村电商的发展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当前仍是以电商企业为主导进行建设,政府提供配套支持,而随着物流建设、人才储备以及农民电商意识的逐渐浓厚,农村电商的发展之路也将越来越顺畅。
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农产品上行将会是政府以及农村电商以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毕竟这一点关系到农民增收,是政府推动农村电商的初衷,也是当下许多电商平台都没有妥善解决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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