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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写着就老了

写着写着就老了

作者: 皮卡丘 | 来源:发表于2015-01-17 19:17 被阅读116次

    记忆中最早开始写字,是学前班的时候。我的名字三个字。后两个字笔画都很多,小小的我总是写错。对于四五岁的小孩子来说,刚开始练习写字,笔画都是横平竖直的。我的“鹤”字右半边的“鸟”,总是画不出鸟身子优雅的弧度。于是有一天放学后,老师生气的对我说,“你怎么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今天必须每个字抄一页,才可以回家。还有一个小女生也被老师留下写名字。可是她是两个字,笔画也很少,很快就回去了。诺大的校园,只有窗外的榕树陪着我,风吹过,沙沙的。我边写边哭,第一次尝到了孤独的滋味。

    后来上小学了,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写日记。小伙伴们都用学校外面一毛钱一个的本子写,我用爸爸工作用的印刷着“XX省XX中学”的硬壳本写,生生多了些自豪的味道。
    日记上方总是有固定的格式,比如说“1999年1月1日, 天气:晴, 心情:好 ”。
    内容会有“今天我和老毛玩弹子,我玩不过他。都输掉了。我偷偷把家里的跳棋里的弹子拆了去玩。希望老爸不会发现。”或者“我今天收到一封情书,最下面还有一行句子 I love you。字很好看,可他不好看。”诸如此类。
    寒假的时候,我去爷爷奶奶家过年。回来的时候,发现日记本上被爷爷做了批注,把错别字、病句都改了过来。I love you下面还用红笔划了一条线。我又恐惧又害怕,觉得自己像被扒了衣服扔在马路上一样羞惭。
    后来我们流行一种带锁的日记本,还流行一种“抄歌本”。那是还没有MP3的年代,我们把流行的歌曲都抄在最好看的本子上,上面贴一些明星的照片。我抄歌曲的时候为了整齐就用尺子比着抄,下面整整齐齐,上面笔画又故意拉得很长,生生写成了一种潮流。班里很多女生都学着我用尺子比着写字,老师很不满,为此还找过我谈话。

    然后就念初中了,初中的时候小妮子很红,我也就迷上看《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恶魔之吻》等等狗血小说。那时候我经常半夜捧着一本书哭得死去活来,哭累了睡不着就起来刷题。
    那时候我成绩很好,写字总有种郭敬明的味道,比如“我默默地看着它渐渐被灰色占据,紧咬着唇,心中有大片大片的苍凉。”之类的。
    那两年我认识了一个最好的朋友,也深深迷恋一个讨厌我的人。有个女生喜欢我,她和我同一个生日,比我大一岁。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种事情存在。
    她对我特别好,上课的时候,我肚子疼,她就会冲出去帮我接了热水给我抱着。有人说我坏话,她就跑去找那个人打架。跑800米,她一定会在精疲力竭的终点给我拥抱。她精通德语。有一次学校来了一个德国人,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的时候真是帅爆了。
    我至今对她存着特别特别多的愧疚。我知道自己一定是做了特别伤害她的事。但是我忘记了。只记得,我离开北京那天,她哭得像个泪人,她大半夜跑到我家楼下,送了我一堆礼物。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

    后来就高中了,高中毕业我们总喜欢在QQ空间上写日志,标题是“致永远的XX班”或者“forever friends”什么的。内容千篇一律,都是歌颂友谊,主旨思想是我不会将你忘记,大学的路要好好的。
    班里总有人特别擅长写这类日志,男生们的日志都哥们儿义气,通篇呼啦啦的脏话和骂娘声里我能读到硬邦邦的兄弟情义。
    女生的日志都愁肠百结,我能感受到沉浸在离别痛苦下的那个奔向未来的雀跃的心。
    男生和女生的共同点,就是日志的格式。那时候最流行的日志格式是开篇点题,然后把认识的人都说一遍,每人一行字。比如,xx,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后来……,我还记得……总之,你是我永远的朋友,高考加油念个好大学。xx,……。xx,……。总之,我爱你们。friendship forever。
    很多人都可以在别人日志里找到自己,然后看的热泪盈眶。这样的友谊型日志既可以表现自己交友的广泛和生活的丰富,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评论和赞。看着他们多姿多彩的生活,我觉得自己一点存在感也没有。我也有好朋友,只是不超过五指之数,如果写成日志就会显得干巴巴的,充满了衰小孩的味道。

    高中的时候觉得如果有一个企业可以占领全人类,那一定是诺基亚了。可是没想到它那么快就衰落然后再也看不到。上大学以后,iphone率领大屏手机占领世界,我们都开始玩起了微信和微博。开始了速食化阅读。从此再也不用写作文,qq空间也废弃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没有写过文章。
    我从一个逗比的人来疯变成了一个安静的姑娘。我学会了穿连衣裙和高跟鞋,也学会了在参加活动的时候带上隐形眼镜。我学会了在组织活动的时候不苟言笑,也学会了用冷淡而疏离的语气和别人说话。因为我发现,如果你的嬉笑太盛,就没有人再欣赏你的认真。我也会很开心的笑,歇斯底里的哭,认真的学习,静默的思考。

    我经常想,之所以有一天我坐下来开始写作终究是因为我内心的孤独。年龄愈长,我愈是强烈感觉到自己的孤独,就像身体深处一处永远填不满的洞,我用感情、用幻想都填不满它,于是,我开始向文字投奔。我想写一部小说,里面会有人,会有爱,然后我就可以将它抱紧取暖,然后将自己的灵魂慢慢渗于此处,给予其真正的生命。然后,它在这个世界上就真正地活下来了,像我的孩子一样。

    朋友问我,你写文章做什么呢?又不可能成为作家,还不如把这时间拿去做点正经事。可是,正如沈佳宜所说,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这些年,我们做了那么多正经事。写了很多卷子,看了很多书,参加很多活动,考了很多事,上了很多课。
    回头想想,能记得的,终究是温暖的东西,关于真心,关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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