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了法国作家法朗士的《罗歇尔的种马》。
文章开头写到:
饲养种马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马儿是一种骄矜的动物,需要很烦杂的照料。你不妨去问问罗歇尔,看事情是不是这样!
这是一篇讲马的文章,读到这里时,我猜想罗歇尔可能是一位养马人。可是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
现在他就正在修饰他那匹高贵的栗红马。假如他不曾在一场战斗中失去了他的尾巴的话,他可以说是木马中的一颗珍珠,黑森林种马饲养场上的花朵。罗歇尔倒很想要知道,木马的尾巴是不是又可以重新长出来。罗歇尔在想象中按摩了一阵他的马儿以后,就喂给他们一些假想的燕麦。
原来这是一匹木马,罗歇尔也应该只是个小孩子。通过作者的描述,可以感觉到罗歇尔对木马的珍视,一种童真涌上心头,让人觉得很温暖。
我在后面读到,这匹马不仅没有尾巴,而且没有耳朵,连鬃毛也是缺痕斑斑,像一只破梳子,看来它已经很破败了,但是罗歇尔依然喜欢它,因为这是一个穷人送给他的礼物。
在孩子的纯净世界里,没有高低贫贱之分,因为喜欢,所以不离不弃,远比成人来得简单直接。
作者的心情也随之变得振奋:
罗歇尔奔驰出去了。他跑得很远。地毯上织的花是热带树上开的花。小罗歇尔,祝你幸运!祝你心爱的马儿载着你跑遍世界!希望你永远也不要骑上一匹更危险的马儿!伟大也好,渺小也好,只要我们骑着我们自己的马!我们谁没有自己心爱的马儿呢?
其中,作者提到的危险的马儿是指什么呢?就单单是字面意思吗?伟大和渺小的对比,已经不只是在说马了,或许是一种追求,又或许是一种品质。
在文章结尾,作者写到:
希望,当你长大成人以后,你能有两匹爱马来骑,好让他们把你带向正路:一匹的性格猛烈,另一匹的性格温和。他们都是高贵的马儿:一匹叫做“勇敢”,另一匹叫做“善良”。
作者对罗歇尔寄予厚望,马的意义也得到升华。
人生路上,我们都骑着各自的马,有的走马观花,有的奋力驰骋,有的人仰马翻,各有各的选择,各有各的目标,各有各的际遇,保持勇敢和善良,又是何其可贵。
希望自己也能勇攀高峰,同时心存善良,骑着我的爱马,在路上感受更多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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