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阅读《苏轼十讲》之乌台诗案。
元丰二年发生的“乌台诗案”,苏轼被抓了起来,关在御史台,被审问其诗歌如何讥讽朝廷,延续数月,牵连官员数十名,成为当时轰动朝野的一桩大案。究其原因,与苏轼反对“新法”所写的讽刺诗有关,与熙宁与元丰这两个时期的言论环境有关。
教学诗歌,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知人论世。教学苏轼的诗歌,“乌台诗案”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知识,多次讲过“乌台诗案”,但对这一背景的认识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告诉学生苏轼被贬谪,贬谪后不消沉,积极投身于诗歌创作中,仅此而已,但读了本书,对“乌台诗案”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更加清楚,以后讲苏诗,会更有知识,更有底气,这何尝不是一种专业成长呢?
本讲分六个专题,引典用故,抽茧剥丝,详细地分析“乌台诗案”的前因后果。较为感兴趣的三个方面:
一、印刷业的兴起引发社会舆论。宋代,印刷术的进步,中国出版业开始登上历史舞台。苏轼在杭州的作品,被出版商编辑为《苏子瞻学士钱塘集》,市场效益非常好,不断增订,又出版《元丰续苏子瞻学士钱塘集》,苏轼的作品广为流传,而《元丰续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也成为“乌台诗案”的“罪证”。“诗案”过去许多年,有人用“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与朝廷争胜耳”的话评价本案,点出本质。由此足见,当时苏轼产生的影响之大。
二、“诗案”的审判彰显司法制度。审判“诗案”涉及御史台、大理寺、审刑院三个部门,我们看看大理寺的判决:当徒二年,会赦当原。也就是说,大理寺官员通过非常专业的审判程序,判定苏轼所犯的罪应该得到“徒二年”的惩罚,但因当时朝廷发出的“赦令”,他的罪被赦免。至于最后被贬,当然包含了皇帝的意思的。从整个案件的审判来看,其中许多细节都能反映出当时司法制度已经是比较严密的。
三、“诗案”的供状变身阅读“诗话”
为了挖掘苏诗中讥讽含义,审讯过程要求苏轼老老实实交代自己写的每一句诗的意思、典故等,这就等于让苏轼解读了自己的每一句诗,特殊的场合让诗人详尽的、不容保留地阐释自己的作品,作为“供状”被记录在案卷当中。宋朝流行“诗话”,诗案的口供被当成“诗话”的绝品,面世流传。
我们就看看苏轼的《山村五绝》:
烟雨蒙蒙鸡犬声,有生何处不安生。
但令黄犊无人佩,布谷何劳也劝耕。
竹篱茅屋趁溪斜,春入山村处处花。
无象太平还有象,孤烟起处是人家。
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
岂是闻韵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
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
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窃禄忘归我自羞,丰年底事汝忧愁。
不须更待飞鸢坠,方念平生马少游。
这些诗中,就包含了苏轼对当时朝廷实行的盐法、青苗法和助役法的讽刺。“迩来三月食无盐”“过眼青钱转手空”,三月无盐可吃,贷到的青苗钱转手就在城市里花光,这样的现实怎能让苏轼无言呢?
再看苏轼《和述古冬日牡丹》四首:
一朵妖红翠欲流,春光回照雪霜羞。
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闲花得少休。
花开时节雨连风,却向霜余染烂红。
漏泄春光私一物,此心未信出天工。
当时只道鹤林仙,能遣秋花发杜鹃。
谁信诗能回造化,直教霜卉放春妍。
不分清霜入小园,故将诗律变寒暄。
使君欲见蓝关咏,更倩韩郎为染根。
这是苏轼和陈襄的诗,讥讽之意明显。牡丹花在十月份开放,确是新鲜事,苏轼构思巧妙,借造物主一心想玩花样,不让花卉休息,讽刺执政者总想搞“新法”,不让百姓安闲。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当时的苏轼在接受审讯时是如何解读自己的这一首诗歌的,而解读的内容被记录下来,成为“供状”,因印刷业的兴起,“诗案”也就成为“诗话”,再次显出苏轼作品的文学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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