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阅了吴伯凡先生的的《认知方法论》专栏。吴伯凡老师将每周的内容定义为一个单元,若干个单元构成一个模块,整个专栏合计四个模块。
这周的内容被命名为《感觉的“原罪”》
这周是正式课程开始后的第一周,吴伯凡老师更新了以下五篇文章。(其中前四篇为主文,周五的内容为问答)
《真真切切的幻觉》
《区分表征与实在》
《感觉生产系统》
《“虚幻”的快乐,还是“真实”的乏味》
《问答|既然认知意味着痛苦,为什么不能选择舒适》
这周的五篇文章,吴伯凡老师围绕着“感觉”展开,谈到了与其相关的几个概念,“幻觉”、“表征”、“实在”、“真实”。
尽管吴伯凡老师没有明确地摆出这些概念的定义,但在推送的字里行间,还是能发现一些他对于这些词语的理解的蛛丝马迹。
幻觉:当身体的信噪比低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幻觉。
信噪比是来自通信学的概念,指的是一个通信系统中信号与噪音的比例。在这里,吴伯凡老师借用这个概念来定义幻觉。一旦在人的身体中出现了对原始信息进行干扰的“噪音”,作为身体总司令的大脑就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幻觉。
如果按照吴伯凡老师的定义思索下去,我所理解的“幻觉”可以泛指一切与真实相左的感觉。例如,开车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只要有智能手机和网络,我们就可以凭借导航软件去到几乎所有想去的地方,我们很容易产生自己可以开车走遍全世界的幻觉。可一旦把关掉导航,我们就立刻变得寸步难行,找不着北。
再比如,最近很流行的一句话:“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其实说的就是一种幻觉。
我们把范围缩小在学习这件事情上。学习时的专心程度和学习的目标的明确程度是学习效果的两个影响因素。如果一个人一边开车、一边听着导航语音、然后还听着某某知识产品的课程。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见缝插针地学习的好学生,但这都是幻觉。真相是:他可能只是用着30%的注意力漫无目的地听课,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很多时候,我们说“懂了很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这一生。”其实只是你以为你懂得了很多道理,当然过不好这一生。
回到着门课程本身,其实通过写这篇学习笔记,我发觉在找到学习这门课程的目标之前,我绝不可以对学习的结果抱有盲目的期待。比如上述的几个概念,吴伯凡老师再厉害,也很难用短短5篇文章让我对其有深刻的认知和理解。
如上所述,学习的效果要看学习的专注程度和学习的目标明确程度决定。平心而论,前者我可以通过努力办到,而后者则根本还未找到——当初买下这个产品的第一动因是对于吴伯凡老师的信任,却全然不顾我学习这个所谓的“认知方法论”课程究竟为了什么。尽管说学习不可过于功利,但如果毫无目标,就会像盲人摸象,始终被挡在认知升级的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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