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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下午,阳光已西斜,我在酒柜前的一把椅子上发呆,另一把空着的椅子上放着一本诗集,是余秀华那本《月光落在左手上》。白色的封面有点灰扑扑了,翻看得多了,书有些旧。此时没有顾客,一切显得安静。只有街道上流淌着熙熙攘攘的嘈杂偶尔夺门而入,钻进耳朵。
每天这个时候,我最惬意。
中午的繁忙过去了,客人们酒足饭饱后也走完了,厨师和服务员把厨房和餐厅收拾干净也去休息了,晚餐要用的物件也已经准备好了。我终于可以歇歇了,生活予我风风火火,我却予生活相濡以沫。看似相同的每一天,重复的工作,繁琐的日常,却又有不同的故事在发生。
现在时间是半下午,又还没有到下班时间。这个时间是我自己的,我会给自己泡一杯茶,看上几首诗。最近我喜欢上了余秀华的诗,我喜欢诗中那种粗砺而灵动,真切而深邃,生命的质地惨淡中透出华贵的表达。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读到这一句,我被打动了。在我看来,好的诗歌读起来一定是让人感同身受,身体疼痛或情感共鸣。无论写的是什么,不能打动人的诗歌便不是我心目中的好诗歌。我喜欢余秀华诗中那种雅俗共赏的感情深度,我总是能在诗中照见自己,好像是在说自己,不由得就被打动了。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这首《我爱你》,我早已经可以背下来了,可还是喜欢,看了一遍又一遍,因为我觉着自己曾经也是一棵稗子,怀揣着爱情。诗集后面的跋中,余秀华说:“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得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这段话,我也觉得是在说自己,虽然我一直在生活的尘埃里摸爬滚打,从事着和诗歌相去甚远的职业,也不会写诗,可是我觉着读诗就是在清洁自己,这个爱好就是生活给我的暖意和悲悯。
开饭店和读诗有什么关系?没有一点关系。可就是挡不住我喜欢。我读过的诗集有一些,木心的《云雀叫了一整天》,海桑的《我是你流浪过的一个地方》,阿多尼斯《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还有海子的诗集。
诗,实在是个没有用的东西,尤其在魔都这个快节奏的城市,诗歌显得更为无用,不当吃不当穿。读诗没有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好,但也没有更坏。日子过得匆匆忙忙,勒死了趣味与修养,读诗至少让我觉得生活还有一点意趣。
我们奔波于生计,要挣钱,要养活孩子,要照顾父母,鲜少能够安安稳稳的坐在书桌前。因为着急赶路,我们甚至没空整理自己,其实,再抬头时,我们已经丢失了太多的时光,走了太多的弯路。
再平凡普通的人,内心也有一点点和别人不一样的精神需求吧?也许就是那一点点,让我们独特起来,让我们之所以是这个人而不是那个人。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人分两种,一种是有趣的人,一种是无趣的人。有趣的人对许多事物都觉得有趣,而且不断在日常生活中制造乐趣,欣赏得了平凡,也把握得住繁华;无趣的人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更不会制造乐趣。其实人生的快乐时光,大部分是在看似无用的事情上度过的。
这让我想到在平庸而繁忙的生活中,偷闲读读诗,看似没有用处,可对我来说却是必需的精神生活。
我也想在一首诗里搭建一个小屋晒着阳光,读书写作,围炉煮茶。在细碎的烟火里拥有自己的希望和暖阳。
文:花开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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