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大学毕业后着手的第一篇文章,是写关于针对女性安全的。
因为从来没有想过,身边的朋友会遇到这一类事情,遇到恶心猥琐的变态。
之前看过很多关于女性性安全的新闻报道,电视与电影,对这类事情有一定的认知,也想象过遇到此类的事情,包括处理的态度。但是,当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一个人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就算有过此类的防范意识也是徒然。所以,当一个女性在面对自身安全的过程中,请记住,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冷静可以让你正确的分析事情的发展方向,让你不完全处于劣势。
今天要说的重点除了这些看似告诫与教科书般的文字。主要的还是昨晚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故事。
昨天晚上十一点,朋友晚班下班到达公交站,她住的小区在公交站台的马路对面,但是小区没有后门,正门需要向前走几百米然后左转再走几百米才到。因为加班的原因,她昨晚十一点下公交站。刚下公交站的几百米是大马路,然后穿过斑马线左转过来这边路是人行道,人行道上种着高大的银杏树,一排上去,灯光被银杏叶照着有些昏暗。右手是一条单向车道,车流向下行驶,她往上走。
这是大概的环境描述。
她当时是带着耳机和帽子,正好走到这条路走了一半的时候,有个黑影从公路上走了下来,在她前方不远处十米左右,翻过栏杆到人行道,又步调格外缓慢地向上走。朋友当时的第六感觉得这个人不对劲,往下走到一半在她前面又往上走,不符合常理。她下意识放慢脚步,观察前面那个人。
她描述说 ,那个人体型微胖,大概一米七左右,一身深蓝色破旧西装。没走几步就转过来看朋友,那种扭过头用用斜眼不正常的看人,看了两三次朋友。最后一次转过来把裤子脱了,对朋友很恐怖的笑。
那个女性朋友当时吓坏了,本能向后退大喊救命,变态。旁边有辆空出租可能听到了或者看到了朋友的状况,从中间的车道变过来看她。朋友当时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原地叫救命。
那个人迅速逃离现场。
期间,朋友打电话像我们求救。在赶往她的过程中,她因为害怕不敢再前行,后来那个人仿佛有返回的意思。吓的她拼命往前面的一个大排档店门口跑。
朋友当时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我觉得她当时应该进大排档里面去,至少人多能来保障自身安全。她站在门口哭,有些坐在门口吃饭的人有些不解的看她,她也不知道求助。
直到我们赶到,她仍是心有余悸。
因为她最担心的,是这种暴露狂变态是否是惯犯,是长期还是短期作案。更是否是跟踪狂。那么晚的时间出现在那块区域,是否是住在那边的居民或者租户。
帮她将此事整理,投稿到微博的新闻点,却没有得到关注。法学的朋友说,这种事情在社会上出现的很多,并且影响不大没有关注点。报警,又担心那段路没有监控得不到治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上这件事情是可以报警的。因为他的行为侵害了朋友的性羞耻心所以去报警,虽然没有监控,但是也不用朋友去证明发生了这件事,拿出确凿的证据,但现阶段的报警至少可以引起治安管理的重视,尽量减少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从心理学上来看,前面的事情经过提到,该暴露狂在成功作案后的笑容,是看见受害者出现的惊吓恐慌在心理上获得了快感的表现。
我觉得,首先独自外出的女性,尤其在这种环境下面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再就是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冷静一点,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之下,可以有一些“对抗性”的反应,比如可以大声骂他,总之不要顺着他希望看到一种侵犯别人的快感这种,就像是利用别人的弱势地位欺负别人的时候主要快感就是这种沉默。
这是人渣往往利用夜晚吓害单身女性路人。在白天一副道貌岸然,用西装掩盖自己的心理扭曲。
这两天微博“网红猥亵女童”事件又上热搜,很多评论说,素媛故事出来这么久了,中国这类事故也频繁发生,为什么中国没有加强猥亵,强奸罪的判量。
从女性的公民身份来说,在面对自身安全来说,还是希望法制社会加强并且严管那些坏人,那些身理与心理不正常的影响社会治安的恶人。
再就是女性一定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并且临危不乱,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
还有,一定不要对社会安全失去信心,生活如此美好,继续做喜欢的事情,社会仍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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