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漆漆的夜,无星无月。
长街上没有半个人影,只余人家门前的灯笼在风里凄凄飘摇,昏黄的光照在各家门前的石狮子上,在青石路上投下忽远忽近的阴影,漫漫长夜里连影子也是黯淡的。
远处传来打更的梆子声,这深秋的夜已三更。
一声“吱嘎”,然后是门轴缓缓转动的细碎响声,吴侍郎家的后巷竟拐出一人一马。
人是吴侍郎家的大公子,淳化二年的探花郎吴敬之,探花郎走马游街的那日,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不知俘获了京城里多少女子的芳心。
灯笼的光在他身上洇开,素日里神采逼人的吴探花,着一袭半旧青衫,有几分落拓。他的眉头微锁,双眼有些微的茫然, 直直地看向黑沉沉的前方,仿佛夜色深处有他想要抓住的东西。
身后那匹马通了人性,悄然跟从,连个响鼻都未打。若有明眼人,自可看出正是两年前,吴大公子与人赌诗论酒,赢来的大苑名马——照夜白,价值三百千贯,有人用上好的五百亩水田来换却被拒了。
长街尽头,吴敬之翻身上马,不必他示意,马儿撒开四蹄,向城西的未央湖畔飞奔而去。
这条路他走过多次,只是自一百零三天前,她留字离开,去路或归途,便只余了悲凉。纵然早在最初就预料到结局,他还是如同心心念念渴望扑火的蛾,不能控制自己的这番奔赴。
难眠的夜里,他总想起那个眉目昳丽的女人,她那微翘的红唇如同初夏最饱满的樱桃,一双眸子深不见底,看不出是否掩藏了情意。
女人是他在长街上捡来的,他那晚归家途中,见月色旖旎,索性牵了马,慢悠悠地走在清风里。
一声微弱的喘息,将他引到巷边黑漆漆的角落。女人一身夜行衣,蒙了面,在血腥味中蜷缩成一团,可缓缓睁开的眼睛却让吴敬之恍若看见天上的星星。
第二日,京城贴了榜悬赏女杀手,她杀的是京城里有名的混世魔王——袁相第四子。
吴敬之反而放了心,杀恶人的,总归是好人吧,何况她还那么美,真不愿将她当成坏人。吴敬之知道轻重,将她放在城西的竹舍里,买个丫头来不放心,没敢让别人知道,只好自己给她上药,喂饭,一来二去,待女人伤愈,二人早已谙熟。
吴敬之以为她痊愈后就会离开,没想到她又多留了三个月,那些红袖添香、挑灯看剑,对酒当歌的好时光成了吴敬之最难忘的时光,如今闭上眼睛去“看”,仿佛那斗室之中,依然有她的影子,不曾散去。
缰绳的粗粝让他的手心微微刺痛,寒风从衣襟袖口灌进来,除了揣着锦囊的心口还是热的,全身如浸在冰水里。幸好锦囊里有她的留书和一团青丝,四个字的“江湖再见”,还带给他一点萤光般的希望。
马儿神骏,两盏茶工夫,竹舍就到了。
没有灯火、没有人迹,篱笆墙上曾开满蔷薇的爬藤早已枯萎,火折子微弱的光里,瑟瑟的藤明明脆弱无依,却缠绕出张牙舞爪的狰狞,颇为可笑,一如用平静掩饰内里干涸的自己。
女人曾伸臂欠身在这里修剪花枝,听到照夜白欢快的蹄声,倏然转身,冲他灿然一笑。裙裾盛开如最夺目的芍药,太阳给她镶了金边,那阳光似乎可以穿透时光,至今依然灼目,他的眼底火辣辣的。
梧桐叶又落了满地,踩上去扑簌簌的响。吴敬之在院里站了许久,他实没有勇气推开房门,只阖上双目伫立。
“世人只说最毒妇人心,我却说最狠妇人心”,良久后,他对着黑黝黝的屋子举起酒葫芦,葫芦里是醉香楼的金合欢酒,她喜欢这酒,从来都是仰起头,一气半盏,然后眨着越来越亮的眸子,与他说着三山五岳的江湖传奇。

有时她的长发在头顶盘了个螺髻,耳侧落下一缕,轻轻拂动在白玉般的面颊边,有时青丝散下,乌鸦鸦逶迤了半张锦榻。
吴敬之对着葫芦嘴,如她那般,一仰头喝了大口,热辣辣的酒气却呛入肺中,弯下腰,他连着“咳”了几声,咳出泪来,半晌,是一声长长的叹息:“这么狠心!”
马儿仿佛感受到主人的哀戚,主动蹭过来,亲热地拱向吴敬之的手,热烘烘的气息熏得他心里软塌了某块地方,一豁一豁地痛,他拍拍马儿的头,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锦囊给它看,像它能听懂似的,无比认真询问:“江湖再见!可是她的江湖究竟在哪里?”
“你说她有没有回来过呢?” 呓语似的声音在夜空下慢慢消散……
空寂的院里仍然只余老树、枯草,黄叶被风卷起吹呼啦啦地往他的小腿上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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