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何雅和父母一起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她深刻的了解到父母这么多年来生活和工作的环境,那是在沿海城市里的村镇里有个叫“斯特丹制笔厂”工厂里工作。厂里主要以生产制作油性马克笔为主营,工厂有三层楼,一楼是机房室,二楼是手工制笔区,三楼是堆杂务的仓库。租的房子就是普通村名的瓦房,大概只有60平米,还分成了两个房间,住这个房子的原因很简单,房租便宜,离上班的地方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这个制笔厂生产三个品类的笔,分别是双头大笔(分黑、红、蓝三色),七零零双头记号小笔,只生产黑色,1002单头笔,生产黑色,双头大笔是用已经发明的机器生产,一台机器只需要两个人负责上料,一个人包装就可以了。而生产700和1002的工序非常复杂,而且市场需求量有但不大,由于没有研发出机器,就选择了人工制作。机器岗位的工资是按时计算,何雅记得她在的那段时间是10元一个小时,手工制笔是记件,一只笔几毛钱,做多得多。工厂的上班时间是早上7点,下班时间是晚上6点,中间午餐用餐时间是半个小时。
母亲的职位是手工制笔,工作地点在二楼,每天早上五点半她就起床弄好早餐带到厂里,开门,开灯,准备好墨水把笔芯浸泡透以后,匆忙的吃早餐,然后又回到工作岗位上开始用笔壳灌笔芯,接着用手工机器盖上笔头;最后把笔抬到另外一个房间里的桌子上,由别的工作人员套上油纸在用包装盒包装好,一只笔就这样诞生了。
父亲的职位则是非常自由的,刚开始因为生病不能干体力活,就在厂里打杂。一干就是十几年,因为工作时间长了,后来身体恢复正常,父亲性格本就憨厚踏实,老板非常的信任他,后来就把整个工厂的日常事务交给他管理。但是他常常在下班后仍然和母亲一起制笔加班到深夜。
因为是做得越多就收获得多,为了能拿更多的工资,母亲一个人做成了一只队伍,每天都在和时间搏斗,争取没分每秒都在制作笔。父亲下班以后回家做好晚餐后带到工厂里给母亲,等她匆忙用餐后,父亲一起加入母亲的制笔队伍里,一直待到晚上8点,九点、有时候是10点才熄灯。那个工厂的灯如果亮了,一定是父母开始工作了,那个工厂的灯熄灭了,就是父母下班了。他们俩就这样,十年如一日的开灯,熄灯。而这背后都是为了生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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