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你也许不信,我会写密信。确切地说,是知道一种写密信的方法。
初中时,无意间在杂志的边角上看到的。
其实,方法特别简单。
随便谁一看就懂。我对照着书中的方法仅试了一次,就成了。
面前看起来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白纸,什么也没有,拿水一浸,字迹开始显现,“你好,这是一封密信……”,我测试时,就是写了这么一句话。
曾经有一个女孩,想了解这个技术。
她是我的同学。名叫王厘米。
王厘米名字取得小,“厘米”嘛。人也小。在班里算是年纪小的,人偏又长得小,瘦小瘦小的。说话声音低,清脆。一双清澈的眼睛狭长、明亮,皮肤白晳。鼻子两侧长着一些褐色的雀斑。
据我观察,皮肤太白的人,一般都容易长雀斑。当然,皮肤黑的人也会有雀斑,不过因为皮肤色重的缘故,不像皮肤白的人那样明显。那时,看到“雀斑”二字,我总会联想到王厘米的脸庞,想着“雀斑”的真实样子。
她总爱穿一件蓝格子的衣服。特别爱干净,写字时,一定要把护袖戴好,长长的护袖直拉到胳膊肘上面。她写作业的姿势特别好,眼睛和作业本保持着固定的距离(量一量,应该很标准),坐得笔直笔直的。
我写作业有个毛病,越写离桌面越近,到最后恨不得能钻本子里去。但是,只要一想到王厘米坐得笔直笔直的样子,就会立马一激灵,坐正,坐直了。
王厘米是留守儿童,她跟我说,她家只有她自己,她爸妈、她姐都在常州,开小饭店。
她家在我们乡镇中学西边的一个庄上,六七里路的样子。她每天骑着自行车来回。
她的自行车很时尚,是她爸从常州带给她的。她骑着自行车的样子,特别像我们初中英语课本中的一幅图,骑着自行车的Kate,既可爱,又酷。挺让人羡慕。
我跟她说我会写密信。她将信将疑。
第二天,我就让她看到了写成的“密信”。她惊讶过后,对我先是佩服,继而问我能不能教她。
我好不容易掌握了一个自以为“厉害”的绝活儿。就有心卖下关子。我说不可以,你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写。
她摇着我的胳膊撒娇:“哎——呀——,你就教我嘛!……”
我有心要捉弄她一下,告诉她,把醋、酱油、酒(胡乱扯了一些东西)混合在一起,用笔蘸着写。
她当然是试验不成的。她说根本不行啊,她还加了盐呢。我说那是比例不对吧。她又在家捣鼓了两次,还是失败。
我那时读了一些小说,常常读到这种句式,主人公煽情时,会说等到什么什么时,我会如何如何……比如:等到漫天飘雪时,我会陪你去看雪。
我可能是犯了“文艺病”吧,对她说:“等到来年春暖花开时,我会告诉你答案。”那时即将放寒假。她嫣然一笑,说:“好吧,反正也快过年了,春天也没多久了。”
年后开学。没看到王厘米。问了隔壁班,她村里的一个女生。被告知,王厘米不上了,跟她家人去常州去了。我听后,怅然若失。
有一天,放学回家后,我爸妈不在家。
我找到东地,看到爸妈正在庄稼地里干农活,我爸站在田地间,正轮着钉耙,一下又一下地耙地。身边放着脱下来的外套。
我看到外套上有两张展开的信纸,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蓝色字迹,旁边还有个贴着小小邮票、盖着邮戳已经拆开的信封。
我爸跟我说,信是给我的,朱合他儿(乡里的一个干部)下午送来的。
信是王厘米写的。
我本来应该惊喜。但却很愤怒。我爸竟然拆我的信!我真是太生气了。问我爸为什么要拆信,难道不知道私拆别人的信件是犯法的吗?我难过得都哭了。
我生气,倒不是因为有什么秘密。
而是我那时的生活中,很少很少发生收信这样的事,我觉得,拆信这么重要的、有仪式感的事,应该由我本人亲自来做才是,我爸这样做,等于是剥夺了我这小小的欢喜。
当然,我爸可能没想这么多,他可能觉得不就是一封信吗,拆了又有啥,哪里会想到孩子也有丰富的内心世界,也需要尊重。压根就没这概念。我爸没说啥。但是,那次以后,他再也没拆过我的信。
王厘米在信中跟我说,不好意思,没有跟我告别,因为她去常州的决定也是春节临时做的,大家就是坐着那么一说,说不然就别上学了吧,一起去常州。没想到就真的去了。
她跟我说,她在饭店里很清闲,就是帮忙收收钱。终日坐在店里,特别无聊,但也不想再回来上学了,因为在家好孤独,每天还要自己烧饭吃,天黑了,自己在屋里点着灯也会害怕,夜里不敢起床上厕所……在那边,虽然没书念,但是因为与爸妈在一起,还是感觉比家里好。
常州,对于在农村出生长大的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陌生、遥远的地方,在我的想象中,它热闹,又繁华。我觉得她不用上学,还能去大城市生活挺好的。
我给她写了回信。
她又陆续写了两次信来,每次说的内容大概都差不多,没有新鲜的事。我终日上学,生活过得也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新鲜的事可以分享。
渐渐地,我们断了通信。
某日,看一个侦探电影,我突然想到密信的事,想起王厘米,想起少年时的这一段往事。我无限愧疚,当时为什么就没告诉她写密信的方法呢?后来,为什么又忘记在信中告诉她呢?那时真是过于年幼。
我早已离开故乡,那些曾经珍藏的信件已经丢失,即便想联系也没有任何线索。
如果有机会,我非常想郑重地告诉王厘米写密信的方法:信纸浸水,湿透后,垫在玻璃上,钢笔不灌墨水,直接在上面写字,晾干后,字迹便消失;再浸入水中,字迹又会显现。
我戴着耳机,边听《故乡的原风景》,边敲下这篇文字。当我写到:曾经有一个女孩,想了解这个技术……眼底开始涌出泪感,继而电脑屏幕变得朦胧。
在悠扬绵长的乐声里,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山河辽阔,岁月悠长,白鸽般的信件在清风中不停地旋转、飞舞,我望着它越飘越远,越飘越远……
注:图片来自网络,向作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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