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代理的品牌,都有其允许的经营地范围,不能把自己的货发往外地(串货或窜货)。但是,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很难防止。如果我们按规则办事,从不搞歪门斜道,但是别人可能不会这样想。如果别人这样搞,我们自己的市场就会受到冲击。
所以,这种事情大家都会视而不见,基本上是民不告,官不纠。只要没有投诉的,供应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水西汽配仓库的服务对象就是自己的直营门店,基本不为最终客户服务。一是因为仓库的工作流程都是根据门店的特点设计的,如果对最终客户服务,效率会很低。王二核算过,如果发一张15行(15个SKU)左右的订单至少需要8个人(因为人员分工很细),按这种方式处理最终客户订单,过于复杂了。
但是,由于部分客户不一定在门店附近,所以少数门店也偶尔拜托仓库协助发货。一来到货快,二是节省部分运费。王二好心,觉得这样能提高仓库的服务水平和满意度,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也就默认了。只要是门店的要求不过分,订单量不太多,仓库一般都会自觉地协助直发客户。
但是,好心没有好报。省城内某个门店,专职从事本市内的分销业务。因销售指标压力大,好歹从外地找了一家客户,因为对方采购商品的数量比较多,为了避免来回搬运,门店就请仓库代为发货。其实这次是超出了该门店的业务范围,已经属于串货了。
仓库备完货,就临时放在大门以外,准备装车。货物上贴有发货标贴,好巧不巧的是,正好被供应商巡视人员给发现了。人家倒是没进仓库,在外面马路上就看见了,拍照上报,投诉水西汽配向外地窜货,要罚款10万元。
老大哥一个电话打过来,把王二骂了一顿,责令仓库承担5万元。王二心里憋气还没办法说啥。再找对应门店的负责人,那家伙躲了,不接电话不见人,背后托关系把自己摘出来,说是仓库的责任。
好心变成驴肝肺,好人做不得啊。自己白干了活,不被别人承认还要罚款,让谁都受不了。王二只得静等处理意见,不由得想起了“东郭先生与狼、吕洞宾与狗、农夫与蛇、郝建与老太太(春晚小品《扶不扶》)。”心里郁闷的不行。后来,还是老大哥出面,专程去了供应商处做了些工作,免了罚款。又把王二申斥不一顿,就此了结。
职场中滥好人当不得。不管什么情况,对方说得多么好,工作中务必按规则办事、遵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天大、地大、制度最大。只要一切活动自己局限于规则之内,进可攻、退可守,才能保证自己及属下无责。事事替别人着想,而导致自己违反规则,这样的傻事,一次就够了。驴都不会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王二决定,以后坚决不再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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