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致小T:
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这样的一种氛围:早晨,不热,但阳光明媚,左侧是白墙和清澈透光的大窗户,浅色的木桌,与一本书。
有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贯彻始终。如果我决定不要去爱一个人,那么我就不要回头,并且能够端正客观地用一种平静优雅的态度去对待这个女生,而不是让自己变得捉摸不透,反复无常。就像达西,他意识到自己对伊丽莎白倾注了太多的关注之后,认为这是一种危险,并且能够恰如其分地自制。但终于我还是多情,或者粉饰为难以割舍。此时若有些人看到,必会嗤笑我多情而自恋。我无法反驳,可能正因为我就是如此,这的确是精确的描述。犹犹豫豫,反复徘徊。你以为温柔细腻体贴善解人意的男生就是好男生了,但事情没这么简单。柏邦妮写过一篇东西,也收在《本色》里,说过的意思,大致如此。她还说,别再告诉我,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样的蠢话,爱是两个个人的事。 是啊,爱是两个人的事。
我慢慢地走近,你与你的同伴在一起,我与我的同伴在一起,各自打闹着。但是我们相视的瞬间,我只看得到你,你只看得到我。我喜欢你这样对我笑,平静而温柔。相知在心,不负斯土。 看你发朋友圈,讲述各种琐事,是一种快乐。
我不适合你,这也许是我老早就知道的事情。你不是没有尝试着去喜欢我,我应该明白,只是在过去无数的不经意之间,我断送了自己的可能性。我昨晚刚刚说过,喜欢你的朋友圈,但是我今天不喜欢了。因为我懂得那些快乐都没有我的任何存在。我所快乐的,只是为了我自己。而不是为你。我居然是为了爱自己而去爱你的吗。曾经告诉你我写过的三行情书。我讶异,宠你,竟为证明自己。难道我真的是这样的人吗。我恨自己了,但却也对你失望透顶。
我有时候会有些故事想法,也许能作为不入流小说的故事线也不一定。我不常想这些,那段时间想你的间隙想出来的,所以或许你可以看看:他开始教她东西,教她生活的技巧,为的是当他离开的那一天,她可以在往后的日子里很好地活下去。她觉察到什么,开始学得越来越慢,甚至抵触,不愿意再学,为的,是他不离开自己。
要说的是,这故事也没有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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