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子,被老公的妹妹,也就是她的小姑骗入了投资骗局,不仅仅自己的积蓄,自己的彩礼,自己的嫁妆都没了,还欠了一身外债。女子哀叹地说,以前有钱傍身,自己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现在呢,背了一身外债,自己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
有人说,有一些骗局,就是因为有证,就成为了合法的骗局。感觉这个话自相矛盾,算是一个悖论。按道理说,骗局是不合法的,合法的就不算是骗局了。是不是这样说?
但世间的事情,总是有例外。要举例子吗?但好像我又不能举出例子来。
这个世间,有的人总是不自信,而有的人总是太自信,或者有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是不自信,而在一些事情上总是太自信,总是自以为十拿九稳。比如说,以前一些遇到烂尾楼的业主,总是以为我交钱买东西了,东西总是自己的,总是可以拿到手的吧,但后来成为了受害者。
所以,可以这么说,对于自己可以掌控的事情,可以自信,而对于自己不能掌控的事情,就不要太自信,否则容易吃亏。
就比如说,这个女子,以为自己的“投资”是笃定赚大钱的,但应该知道,“投资”有风险,因为不是由自己掌控的,而是由别人操作的。所以,这种自信,或许不是很好,因为太容易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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