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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着湿漉漉的外套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十五岁的姑娘迪伦终于决定叛逆一回。
迪伦生长在单亲家庭,性格内向羞涩,做事从来都是一板一眼。沉静、勤奋,但不是特别聪明。一直都在避免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当然也就少有朋友。穿过母亲的愤懑,老师的轻视,同学的嘲笑,迪伦飞快的收拾着行李和心情,她要提前去见自己的亲生父亲。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更像一部青春小说的开头。她一会儿提心吊胆,一会儿又热血沸腾,少女的独自冒险就要开始,作者却着重描写了这趟旅行之所以能够成行的艰难,火车站的情境,人物,细致到了座位的选择,凌乱碎物的摆放,迪伦攥着车票的期待,她掏出手机,开始按着短信:“爸,我在车上。没有晚点太久。等不及想见你。”
——发送失败。火车正穿过漫长漆黑的隧道,信号全无。她自觉荒唐的抬高手机,手臂高举在空中,像一个微型的自由女神像。
下一秒,灯光熄灭了,声音炸裂了,世界戛然而止。她保持着这个姿势。
——“等不及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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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死寂。
不知道是撞车还是爆炸,迪伦费力脱身,跌跌撞撞的穿过满是柔软尸体的车厢,走出隧道,荒野和雨扑面而来。铅灰色的云从地平线涌向这边,她把手搭在额头前的向山坡眺望,
少年出现了。
迪伦作为幸存者慌乱地向他求助,可长着蓝眼睛的少年神秘冷淡,不做应答,只带她往荒原走。作者拖着读者花了四五章来描述谜底揭开之前的惊险旅程,他尽职尽责的保护她不被魔鬼吞噬(描写等同摄魂怪),也在这之后告诉迪伦,她不是唯一的幸存者,而是唯一死去的人。
看到这儿,应该是个惊悚奇谈类的神怪故事。名叫崔斯坦的少年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负责把她送到荒原的另一边去。荒原的一切,甚至摆渡人的形象,都是迪伦的心灵投射。
转折无疑是吸引人的,给读者的想象余地也非常大,比如我就一边疑惑着崔斯坦如何给同时死去的人带路,一边掂量着自己的摆渡人是什么样子,大约是只着泳裤的宁泽涛腼腆的对我露齿一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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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勇敢的少女和沉默细心的少年,剩下的也就不负众望的落俗套了,这之后说一泻千里似乎也太过苛责,但还是不外乎重复几个危急关头英雄救美,互相寻找解开对方身上的迷,坐在高高的荒原上听对方讲那过去的事情。
读到这儿才恍然大悟,这原来只是个披着聊斋外衣的爱情故事。
迪伦没有怕,死了之后没有怕,喜欢上了对方后没有怕,被崔斯坦送到投胎门廊后义无反顾回去找他的时候也没有怕,这是我最喜欢她的地方。迪伦一个人面对痛苦和选择,固执的要带崔斯坦离开,死去的时候是少年渡她到对岸,现在是她要渡少年到人间。
再往前踏了一步。
本应该是一片死寂。
但首先感觉到了光刺入眼睑的痛感,迪伦咽了咽喉咙里黏腻的血,勉强睁开眼睛。听见了嘈杂的警笛和呼唤声,闻到了雨,泥土与血的味道。
身边的蓝眼睛少年笨拙的握紧了她的手。
“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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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说去搜索相关新闻,才知道这本书席卷了当时的各种榜单,更进入了多个重要文学奖项的评选范围。盛名之下是否难副不能一概而论,故事温柔圆满,但十五岁的爱情似乎已经不能摆渡我了,毕竟勇敢也是极少数人才拥有的品质,对于普通的我们来说,只能做到前赴后继,不后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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