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张爱玲的稿子写完了,给编辑一看,这不行,主题没体现出来。好吧,又得重改,毕竟我是为了稿费。
拿钱的东西,总得写出让人满意的作品。随自己心写的东西,就不应该对他有奢求。
比如我正在写的这篇,有几个人看,我并不在乎。我更在乎的是,我是不是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此刻,炙热的灯泡正在我的头顶,我的耳朵似乎有呜呜的声音。
我今天犯了一个错,我没有读3小时的书。好吧,我承认,我根本没读书。
原来每天坚持读3小时书,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剩下的每天日更,可不能放弃,会被别人笑话的。
也许,我就是为了一些可笑的理由坚持着。我写,有人看,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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