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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知识在生活中的运用

书本知识在生活中的运用

作者: 张奋赢1 | 来源:发表于2023-03-06 11:38 被阅读0次

    一家长朋友给我说了一件事,孩子反映了个问题,在学校,一个嘴贱的同学跟另一个同学打架了,两边自己都玩得好,不知道咋办?

    家长想给孩子解决办法,自己又没办法。

        我刚好在书本看到一段内容,非常值得家长借鉴。

    首先是尊重。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服务对象共同分享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个人感受和经验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但社会工作者不得直接或间接迫使服务对象接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尊重”主要体现为社会工作者在接触并与服务对象沟通过程中保持尊重的态度与方式,对服务对象的外表、谈吐、宗教观念和家庭背景等不表现出任何批判或负面倾向。

        家长首先肯定孩子跟自己聊聊学校的事,这对于青春期的娃非常难得。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一定要稳住,不要急于给孩子方法建议,通过倾听、反问等方法挖出孩子的卡点,然后再加以引导会更有针对性。比如,孩子为什么有纠结?是怕两边都得罪了,还是担心自己能力不够?很多时候,孩子通过说呀说呀,会把自己说明白,压根不需要家长指手画脚。

    其次独特性。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个服务对象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经验、不同的人格特征和潜质,因此需要社会工作者认真和真诚对待。

    家长有家长的经验,孩子有孩子的经验,孩子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孩子的想法是啥?家长一定要认真和真诚地对待,多倾听,保持自己的语言量少于孩子的语言量。

    第三相信人能改变。相信服务对象可以改变,相信服务对象有能力去面对并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是重点,家长一定要相信孩子,家长切不可根据自己的经验,把自己的意愿经验直接竹筒倒豆子给孩子全盘托出。家长解决问题的能力越强,孩子越弱。我们要提升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自己包办代替。

    第四接纳。接纳不等于认同。孩子巴拉巴拉说自己如何去处理同学的打架问题,孩子说出来的观点,行为,我们可以不认同,但可以先接纳。认同孩子的人,可以不认同孩子的行为和情绪。

    第五非评判。社会工作者应坚持与服务对象一起工作,共同分享对问题和需要的看法,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家长用双圈理论一起面对问题,而不是把问题圈起来,自己一手遮天的解决。孩子不论说什么做什么,可以通过头脑风暴选出最佳方案,而不是一一对评判孩子的说法或行为。

    第六保密。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这一点对于家长来说也非常重要。孩子非常相信你跟你说了一件事,一夜之间这事像长了翅膀一样,搞得天下人尽皆知。严重伤害了孩子对咱的信任。即便我们要去说什么,也征得孩子同意:需要妈妈支持什么?

    第七当事人自决。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主导作用。即便是社会工作者出于好意,一般也不主张社会工作者自身代替服务对象作决定,因为这样做可能不利于服务对象发展自尊和挖掘潜能。

    比如孩子带零食多,我们可以呈现事实,最终决策权在孩子,坚持以人为本。

    我们养育孩子的终极目标是,把孩子推出去,能独立、有尊严、有价值、有能力地活在这个世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要尊重孩子,认清每个孩子都有独特性,相信孩子,接纳孩子而不是评判指导孩子,严守孩子给我们说的秘密,最终关于孩子的事情,决定权在孩子。

    成长日记:

    感谢老同学的信任

    感谢我老去挑剔,先生还能坚持做早餐

    感谢坚持的自己

    感谢自己在美女给我做过敏的脸唠叨的时候,我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

    感谢孩子同学的妈妈的信任,给我提供这么好的案例

    感谢静芳的支持

    感谢娟儿总的支持

    感谢孩子的母校,写出这么好的新闻稿,比我讲的都好。(我得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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