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听了一段“罗辑思维”,里面谈到了消费问题。眼下临近双十一,大家的钱包已经饥渴难耐,迫不及待地要来一场“买买买”。但一顿消费之后,你会发现,你可能买了很多不必要的东西,浪费钱不说,还得找个地方来堆放它们。想想也是心疼啊,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遏制我们盲目消费的冲动呢?
文中谈到了两个视角,用这两个视角来判断一件东西改不改买。
第一,如果有既不能带来享受,也不能带来炫耀的东西,就把它们从购物车删掉吧。
我们买东西为了啥?要么是这件东西真的能带来享受,生理上的或者是精神上的,比如衣食住行等。要么这件东西能让我炫耀一番,典型的比如奢侈品包包,要论实用性,几百元的包都比它强,奢侈品包包只是拿来满足人的虚荣心和彰显一种身份标签的,是炫耀性的作用。
那好,如果你的购物车中的一件物品,既不能让你享受,也不能让你炫耀,就别买了。我听着感觉真有道理,然后我试图去梳理一下,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满足这两个特性。然后我发现,我太难了,根本找不到这样的东西。既然我要去买这样东西,那么它必然有点用处,此刻它就有了“带来享受”这一特性,要么是满足吃喝玩乐,要么是满足自己心里的某点小小欲望,总之,它得有用。所以,这条论点,好像如同白说。
第二,如果有这样一个场景,家里的东西要被拍卖了,来了一堆买主挑挑拣拣,那么有没有一些东西,即便很便宜,也不会有人要呢?如果有,那也把它们从购物车里删掉吧。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私人物品,比如内衣裤,比如照片,还有就是消耗品,用过的抹布、洗衣手套、纸巾什么的。大概没人会喜欢买这些东西。
另外,或许是一些特定功能或特别限定的物品,只有极少人会用得上或者能够使用。比如一款超大码的鞋子,一件超小号的连衣裙等等,或者一套用于治疗罕见疾病的辅助仪器。毕竟,汝之蜜糖,彼之砒霜,物品不通用的情况非常常见。
好了,文中提出的关于剔除购物车商品的两种视角,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仔细琢磨,真的不具备多大的实操性。
我个人的观点是,买买买这个行为,只要不闹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入不敷出,鸡犬不宁,都是值得的。退一万步说,哪怕你买了一件几乎没是没用的东西,但是你在等快递的过程中享受到了期待的喜悦,那种喜悦本身,也是买买买的价值所在。
最后,祝大家双十一剁手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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