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GDP的稳步高速增长,也就意味着重工业的生产力再极速上升。IMF说到,2016年中国GDP一直稳步在6.7%稳步增长,相较于西方欧美国家,已经是一个一马当先的傲人成绩。
但相对的,换取GDP高速增长的代价,那就是环境的严重污染问题。从身边的水源、空气、噪声、乃至食品安全等问题,已经成为所有人都陷入的困境与担忧的问题。
据中国卫生部统计,近年来罹患重疾癌症的比例正在高速上升,重疾不光只存在于中老年年龄阶段,重疾发生年龄也越来越年轻化,低龄化。
风险管理措施中,存在非保险措施与保险措施,非保险措施在这里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身体机能免疫力从而有效的减小疾病发生的概率,但我们依然不能完全规避患病风险,不能拿剩下28%不患病的概率去赌另外72%患病的概率。所以重大疾病保险在风险转嫁方面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把未来患重疾风险所要支出的大额不确定性损失,转换为小额可确定性的支出。重疾险随着发病年龄段的年轻化,也被我赋予上了另外一个定义“失能收入补偿保险”。是对于年轻的家庭结构,对正值家庭责任最大时期的保护伞,年纪大了就是“治疗+长期护理保险”。
重疾险在业界已经不是新兴的产品了。经过了几次产品革新之后,重疾险在市场上也越来越趋于完善。从单次重疾赔付到多次重疾赔付;出现轻症赔付,到轻症多次赔付;又出现重症轻症豁免等越来越满足客户需求的责任出现在市场上,这是市场的良性循环,是值得被推崇的。
但也会有某些耳熟能详的超大型保险公司,坑害投保人的利益,出现了一些满地是坑的产品。
平安保险公司,国内一家知名大公司。出现这么一款产品:平安福。
保险重疾责任说明保障82种重疾限赔一次,20种轻症也只赔付一次,赔付额为总保额的20%。
下面是挖坑时间。
①:作为附加险的矛盾重疾
平安福被该公司业务员说成了是一个”保障最全面、性价比超高“等,怎么牛逼怎么吹的地步。
因为重疾险是作为附加险,主险为终身寿,条款中列明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条款,所以保额是共享的,意义就在于当在指定的医院被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一次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的保额,而所给付的重疾保额从总保额中扣除,剩余的为身故保险金。意思就是说,万一被保人发生了重大疾病,就把原本只有身故才能拿到的保险金,【提前】给付给被保人。所以重大疾病的保险金是从主险(寿险)中提取出来的,所以是同一笔钱。这是投保人不知道,业务员销售误导也不会提及的。
其实我个人不是很理解,也不是很接受这种条款。我认为被保险人,获取重疾给付保险金是用来接受最好的治疗,从而更好地延续生命力。而终身寿当和重疾结合在一起,重疾给付的保险金是用来全身心接受最好治疗护理的,而终身寿起到的作用是当重疾不能被治愈的情况下,被保人去世后给所在家庭的以后的生活补偿费和经济关怀。两者是互相补充的作用,共享保额无疑是拆东墙补西墙,不能覆盖掉这两方面的风险的。所以这也是投保人与被保人应该清楚了解与考虑的隐藏问题。
②:等待期内的学问
我相信,有点合同法意识的投保人一定会去看看,保险合同里面所载明的条条款款,但大部分也是只是一目十行的扫一遍,但大家都会看到一个专有名词:等待期。
等待期,是在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为了规避一些不法投保人逆选择,所采取的风控手段。一般的保险公司重疾产品,所载明的条款中,若被保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患病或者发生重疾轻症甚至身故,保险人一般都会退还投保人已缴保费,合同终止,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情况。但是平安这家公司开始和你玩起了文字游戏,合同是这么说的:
黑人问好懵比脸???平安这套手段是玩得真的无与伦比的不要脸。现金价值=(已交保费-风险保费-保险公司综合运用成本分摊)。而合同刚成立的现金价值几乎为零,现金价值是用来在退保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一笔解约金。平安搞这一套文字游戏,无疑是不允许你立刻退保,就算要退保,上面载明是基本不会给你钱的。横竖都会是自己吃大亏,所以平安赚钱是真的容易,责任全部推给你,卷着钱在路上了。
③:蒙混没有轻症豁免
大家不要小瞧这个保险责任,重疾保单责任里,最有可能发生也最容易发生的就是它。轻症是重疾保单里的亮点,而轻症豁免是这份重疾保单的核心关键。轻症是比重疾更容易罹患的疾病,比重疾程度轻,但也不容忽视的存在。轻症同样会使被保人暂时或者永久失去工作能力,势必也会对保费的按时缴纳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时候轻症豁免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辅助作用,可以让被保人只针对目前的情况作出应对不用担心以后的事,这也是保险公司的人性化关怀设计,可是坑爹的平安却抹杀了这条条款?想蒙混过关。这也是区分优质品还是次品的分水岭。
④:轻症归纳剔除高发病
这点是大家最不容易发现的大坑!大坑!大坑!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先来看看平安的20种轻症的归纳。
或许看图大家也不一定能看清楚缺少了什么,也看不出毛病。但是我们在对比其他家公司归纳的轻症。
平安又一次玩了一次一次文字游戏。把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拆分为三种疾病(详见第一类)。其次,轻症高发的3个病种——不典型的急性心梗、轻微脑中风及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被排除在外,且规定的III度烧伤居然也没有。利用投保人与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业务员的销售误导,投保人很容易入坑。
至于价格问题,我认为只要不是太离谱也不是最重要的,在这里我不做过多的解释。而保障力度和保障保障范围与贴合度才是一份保单适不适合个人的关键。市面上没有一款保险会是“性价比最高,保障最全面,国民级的”产品。保险真正的是要适合,贴合被保人的实际情况从而通过组合的形式,去覆盖掉尽可能多的风险。这也需要有职业道德的业务员,去解决销售引导的问题。
作为一名中介市场上的经纪人,我认为,一个优秀的业务员、经纪人、代理人不是靠着职业的优势,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谋取客户的利益,而是要去平衡解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平衡双方里的利益,争取利益最大化。
市场是需要良性发展和竞争的。这也就要求保险公司要有良知,不能坑害消费者。客户是信任才会购买;以及不够专业,才会听取销售人员的话术,被误导。产品可以改,这个很简单。但问题的关键是要对业务员销售误导的行为做出严肃的处理与严格的管控。最近保监会的136号文的发文,对人身保险市场的销售有着革命性的指导作用。安稳的做好自己,敏捷观察行业动态与不良现象,加以指出,从而提醒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要入坑。
毕竟保障的利益是自己或者关于家庭的,切记三思而后行,我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去阐述我发现的问题。为绿色市场的建设增添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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