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上午接到某单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我前面为他们即将出版的一本书写的序言,本来已经准备付印了,拿到领导那里去审,领导突然说是这个序言该由某某人来写,但是对方写了一篇后写得实在难看,所以打电话来,想劝我把我写的序言让给对方署名,还说稿费要照付。
我听了甚觉好笑,这就好比10月怀胎生了一个孩子,却有人要将这个孩子抢走,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如果最初讲明要我为谁谁捉刀代笔,估计我还能欣然同意。但之前不仅不说清楚,而且还专门要了我的亲笔签名说要印在书上 ,现在却突然给我使这么一招,我怎么可能答应?再大度的人,也不可能被这样莫名其妙地摆了一道又一道。
我当即断然拒绝 ,我不会为了几文钱出卖自己,我也并不在乎他们会否把我的序言登出来,即使那篇序言永不见天日白写了,我也要守住自己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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