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一同学孩子婚礼上,遇到了早年一位高中同学。
他几乎让我认不出来。
他满头白发,一脸愁容。这和传说中的判若两样。
上学的时候同学都叫他欢欢(化名)。之所以叫他欢欢,是因为他特别“欢实”,他能常常被一件不起眼的事,自己笑得背过气去。
看到他笑得那个样子,大伙也都笑个不停。
欢欢是个天才,他学习的时候常把书撕破了。他用过的书大多残破不全。那真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都说他是一个天才。每次在班级里都能拿到第一。
撕破的书被他消化到了肚子里。根本无需拿出来再看。
那一年高考,我们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二年制高中,也是最后一年了,和那些三年制的学生拼搏,可想而知我们能拼过人家吗?
于是,我们纷纷败下阵来了。然而,万树丛中一点红,欢欢居然金榜有名。
虽然没能考上重点大学,只是自治区的一所普通院校,但已属不易。
他是我们学校那届唯一一个应届考上大学的毕业生。
要说他是天才一点也不为过。毕竟全国都已经实行三年制的时候,他居然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实属不易。
后来听说他工作以后又辞职,下海经商,也是小有成就。
办了一家沙果果脯场。资产有一定规模。
经过交谈对他有了一定了解,原来他有很多病,糖尿病,打胰岛素不吸收,高血压,也许是精神压力较大,还有轻度的抑郁。昔日爱笑的模样早已没有了。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
他说他现在看到什么都烦,心里总是乱糟糟的。他总是感觉压抑,有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
真不明白昔日爱笑的人,如今也是事业有成,为何还要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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