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萧让
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这句话是之前很火的一句话,可是,现在的我发现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连狗都不喜欢了。
不知道为什么俺家的小黑狗一看见我就叫唤,大声地叫唤,我要是靠近它,它还咬我,真可怕!
我记得我从小到大俺家喂了几茬子狗了,就这一回是栓着的,没想到性子如此暴躁,还咬我。也是,我不经常在家,就算在家也都是在屋里不出门。去趟厕所被它看见就兴奋地恨不得抱着我咬死我。好像不认识我似的,我咋就这么招这只小黑狗厌烦呢?
据我的养狗经验来讲,以后喂狗就得喂个小母狗,还得是个白色的。因为小母狗比较温顺,无论你离家多久,只要你回来,只要它认识你,它都会抱着你的腿亲,猛亲!你要是用手摸摸它的头缕缕它的毛衣,它就会撒娇地躺在地上,然后四脚朝天地躺那儿随你摆弄它,每当看到这一幕我心里都会说:吊比狗,你节操呢?看着它嬉皮笑脸地对我笑,我都会用手指头伸到它的前腿下面,挠它痒痒和它玩会儿。可惜俺家那条小白狗啊,死的时候是趴着的,舌头伸出来被它的牙齿咬着,身体僵硬,它睁着眼,圆溜溜的眼睛,乌黑乌黑的。它活着的时候,我时常自私地幻想着要是能把它的俩眼珠儿扣下来和我的换换就好了。
我们家人好像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家里养过的小动物,只要是死了,谁看见了都会把那只动物的尸体亲自埋掉。小白狗的尸体是我亲自埋的。关于小公狗嘛,就不要喂了,性子太倔,脾气还怪,就像俺家现在喂的这个狗,我是没摸过它,怕它咬我。
以前俺家喂过一条大黄狗,跑着的,没栓。我一直觉得它的狗脸是国字脸,五官端正,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很帅!那时候的我还小,一直幻想着要是把我的头和大黄狗的头换换就好了。每次我和妈说的时候,俺妈都说我是傻肿。
俺家喂的所有狗,我都喜欢它们的狗头。如果说人身上最漂亮的地方是眼睛的话,那么我觉得狗身上最漂亮的地方就是狗头。忽然发现,好像世界上的每一条狗的狗头都比较帅,而人类的头却千差万别,嘴脸更是千奇百怪。
狗的寿命一般都很短,要不是被某些坏心的人类药死的话,我估计世界上的狗大多都能寿终正寝吧。俺家的狗没有一个是老死的,都是被狗贩子药死的。
以前我记得俺家有一条老花狗,喂了十一年,虽然在俺家吃不好吧,但也没有饿着它。如果按照狗的年龄计算,老花狗应该有七十七岁了吧。我本来想着这条老花狗能活个十五年来着,可是,那天上午我听到外面有吆喝收狗的贩子,结果第二天,老花狗就死在了俺家院子里,口吐白沫,眼睛挣着,身体僵硬。本来打算把它埋了,清晨出门的时候却碰见了狗贩子,好说歹说的,结果十一年多的老花狗卖了五十块钱,就冲着它那身花狗皮而已。
狗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忠实可靠的朋友,它不会嫌弃你家里贫穷还是富有,只要你养它喂它,它到死都不会出卖你,并且还会矢志不渝地依赖你,就因为你是它的主人,喂过它。
其实,狗和人一样,你对它好,它会对你非常好。
我们人类是自私的,狗同样是自私的。只不过我们的自私是为生活,而它们的自私是为生存。
生活大抵都是为满足个人的私欲,而生存则是和同类的竞争。
说到底,这个社会还是达尔文的进化论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无论是人还是狗,我想说:同样都是生命,为什么有些狗看起来比较忠诚可爱,而有些人看起来就阴险狡诈呢?
就像交朋友,人到了某一个阶段,生活就会开始给你做减法。拿走你的一些朋友,让你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朋友。拿走你的一些梦想,让你认清现实是什么。
当你能看着自己忙里忙外,成为自己生活的旁观者,你才能找到自己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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